湖北省能源局公布列入2014年和2015年规模指标内光伏电站的通知—湖北省能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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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对2014年、2015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最终确认的函》的要求,以及我省2014年、2015年光伏电站剩余规模指标调整分配的原则,我局组织对2016年6月30日前已并网光伏电站并网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现就已建成并网光伏电站列入2014年和2015年规模指标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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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
二、2014年和2015年规模指标分配情况。一是将湖北晶星公司随州高新区淅河30MWp光伏电站等10个项目共40万千瓦列入2014年规模指标中(见附件1);二是将信义光能红安七里坪(二期)50MWp农业产业园光伏电站等9个项目50.5万千瓦列入2015年规模指标中(见附件2);三是将齐星集团随县万和100MWp农光互补光伏电站等4个项目15万千瓦列入2015年调增规模指标中(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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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列入2015年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目录
附件:
1、列入2014年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目录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讯:各市、州、直管市发展委(能源局),各相关光伏投资企业:
三、关于对其他已建成并网项目的处理意见。对于2016年6月30日前已建成并网但未列入规模指标的项目,将在以后的年度规模指标中统筹考虑。部分2014年备案的符合列入规模指标条件的项目,按在2016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的,在以后的年度规模指标中统筹考虑。
一、国家能源局下达我省规模指标情况。国家能源局下达我省2014年光伏发电规模指标40万千瓦,2015年光伏电站规模指标50万千瓦,2015年下半年光伏电站调增规模指标15万千瓦,共计105万千瓦。
导读:按照《国家发展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对2014年、2015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最终确认的函》的要求,以及我省2014年、2015年光伏电站剩余规模指标调整分配的原则,我局组织对2016年6月30日前已并网光伏电站并网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湖北省能源局
3、列入2015年光伏电站调增规模指标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