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直接影响光伏供需甚微 PHEIC或刺激海外产能释放
湖北省非光伏制造业聚集地,疫情直接影响较小:我国光伏制造业主产业链中,偏上游的硅料和硅片企业出于降低电力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因素的考虑,产能多数集中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尤以新疆、内蒙古、云南为主,中下游的电池片、组件环节产能则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为代表的长三角区域。湖北省并非我国光伏制造业大省,因此本次疫情对国内光伏制造业的直接影响较小。
目前影响主要表现在假期延长导致的开工时间缩短上,但光伏产业链诸多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是较为常见的现象,而且电池片、组件环节产能一般具备一定的弹性,疫情结束后有望通过加快生产节奏等方式追补部分损失。此外,疫情对物流的影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制造企业短期的生产效率。
世卫组织未直接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北京时间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基于感染者数量增加等原因,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同时WHO突发事件委员会对国际社会提出了应对该事件的“临时建议”,这些建议没有直接针对货物贸易采取任何限制措施,同时WHO极力避免“临时建议”对国际贸易和人员流动造成过度干扰。PHEIC一般可持续三个月,期间发生疫情的国家也可以向世卫组织总干事提出疫情已经结束,并建议撤销“临时建议”从而终止PHEIC状态,同时突发事件委员会也可视疫情发展决定修改或延长“临时建议”。
组件出口影响待观察,PHEIC或刺激海外组件产能释放:随着近两年海外光伏需求的提升,我国光伏组件出口量亦水涨船高,根据Solarzoom数据,2019年我国光伏组件出口总量63.47GW,同比增长约62%。目前尚未有国家因此次疫情对我国光伏组件或其他产品的国际贸易进行限制,如后续有相关不利措施,可能会对我国光伏组件出口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我们判断目前已有海外产能布局的组件企业可能将疫情期间的生产重心向海外产能进行倾斜,优先用海外产能供应海外需求。
2020年国内光伏项目启动时间未到:根据国家能源局《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2020年新增光伏平价项目信息应于2020年3月中旬上报,项目必须在2020年底前能够备案且开工建设,同时需补贴的竞价项目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含)报送,因此2020年国内需求的主要部分预计不会于4月底前大规模启动。此外,目前2020年的光伏电价政策尚未出台,因此户用光伏项目也暂时无法开始备案和开工。结合以上信息,本次疫情预计基本不会对2020年国内光伏新增项目需求产生负面影响。
当前在建项目并网时点或延期:当前时点国内在建的光伏项目主要为2019年第一批平价项目、2019年竞价项目中少部分尚未并网的电站以及部分领跑者项目。其中平价项目多数并网时点为2020年底,目前在建的第三批领跑者奖励项目的并网时点为2020年6月30日,预计建设进度受影响的可能性较小。竞价项目方面,由于2019年政策规定2019年12月31日之后并网的项目按并网时间每推迟一个季度降低0.01元/kWh上网电价,且6月30日后并网将取消补贴,因此电站业主可能需要抢在3月31日前并网,而国家能源局近日发文严禁电力企业在当前时间抢进度、赶工期,预计当前疫情对竞价项目建设进度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目前产业内已有声音呼吁主管部门考虑疫情现状而延长并网时限,尚未有具体结论得出,如并网时限最终适当延长,则疫情对电站工期的影响可以消除。
预计全年需求几乎不受影响:就湖北省而言,2019年湖北共有光伏竞价项目约1.25GW,预计多数已于2019年并网,预计剩余项目在2020年装机量中的占比很小。结合以上情况,我们判断疫情对2020年国内光伏需求总量几乎不构成影响,结构上可能将部分2020Q1存量需求延至2020Q2,下半年建设进度将恢复正常。同时目前尚未有疫情影响海外光伏项目建设推进的相关政策或报道,我们预计全年需求受疫情影响的概率较小;如果有部分国家或地区对于国内组件出口做出限制措施,那么这部分需求总量变化不大,时间结构上可能将部分2020H1需求延至2020H2,地理结构上可能将部分中国企业国内产能供应转至中国企业海外产能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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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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