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合同能源管理--(陈怀琴03期)
联合国环境计划暑2007年发布了大气中CO2浓度为370PPm—为65万年以来最高值,呼吁各国采取应对行动。中国政府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提出了“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务院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总理任组长。
2007年6月,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进一步明确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的指标;
2008年10月份,上海建交委又发布了82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设备专业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从设计源头的负荷计算、设计参数的设定、设备机组的能效比(EER)、性能系数(COP)和热效率等及分项计量措施、能量回收再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等措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等均有了更祥尽的要求。对建筑照度标准值(E)、照明功率密度值(LPD)和所选照明灯具效率均提出了具体指标。尤其要注意节能运行中的控制措施,这就保证了新建和在建项目能够达到国家建筑节能标准。
但现在社会上还有大量的既有建筑,远远满足不了“节能建筑”的要求,迫切需要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改造行之有效的方法。
2009年10月29日,本人随市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及市节能协会合同能源管理专业委员会的领导,参加了杨浦区政府机关大楼节能改造验收会,该项目就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改造的一个范例。
2006年9月,杨浦区政府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资源节能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下,以“双赢、互惠、合作”为目标,与西门子(中国部)有限公司签署了〈杨浦区—西门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年底,就建筑节能改造与西门子(天津)楼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政府机关大楼节能改造意向书,承诺每年能耗在2007年基数基础上节约用费50万元以上,五年收回成本,改造费用为259万元,全部由区财政支出;如节约不到50万元,由西门子公司予以补偿到位,超过50万元则不参与利益分配。
杨浦区政府机关大楼节能改造分五个部分:一是空调冷冻站管路的优化;二是空调主机的更新;三是控制系统的优化;四是空调水系统的优化;五是节能灯的更换。整个改造历时8个月,于2008年底全部完成。在整个节能改造过程中,双方积极配合,相互严格执行合同条约。2009年6月双方对改造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测验收,工程设计、合同预定符合要求,材料设备质量合格,技术档案资料齐全;1至9月份用电量与2007年同期相比节约15.2%,煤气用量与2007年同期相比节约53%,,电煤总费用与2007年同期相比节约51万元,节约率为32%。节约标煤370吨,预计到2009年底,节约标煤414吨,全年可节省费用91万元,大大超过预定目标50万元。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方法有多种,本项目节能量保证型只是其中的一种。要使上海几千栋高层建筑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改造,不失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