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望江农商行瞒报贷款数据等4宗违法 董事长遭罚
北京12月2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宜银罚字〔2019〕第5号)显示,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虚报瞒报涉农贷款、大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假币收缴程序不合规;未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进行核算;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决定:对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给予4万元罚款;对违反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违反国库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对该行处1万元罚款;对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行为,对该行给予20万元罚款,同时对该行董事长叶韧处以1万元罚款;合计对该行处以26万元罚款,对该行董事长罚款1万元。
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是2011年12月26日经安徽银监局批准正式成立,它是在原望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吸收企业、自然人作为发起人,依法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安徽人和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汇景合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温州民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最大的三个股东,持股4.13%。
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叶韧。中国银监会安庆监管分局2015年8月11日公布关于叶韧任职资格的批复(宜银监复〔2015〕69号)称,核准叶韧的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2
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
宜银罚字〔2019〕第5号
虚报瞒报涉农贷款、大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
假币收缴程序不合规。
未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进行核算。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对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给予4万元罚款。
对违反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对违反国库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对该行处1万元罚款。
对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行为,对该行给予20万元罚款,同时对该行董事长叶韧处以1万元罚款。
合计对该行处以26万元罚款,对该行董事长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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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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