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兰州内外勾结骗保 银保监:风控存严重漏洞
北京10月16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员工涉嫌诈骗大病保险资金的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显示,人保财险兰州分公司工作人员涉嫌伪造票据、骗取大病保险资金,涉及赔案15笔,金额298.9万元。
根据通报,经查,人保财险兰州市分公司大病保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大量、多次伪造异地就医病历和报销材料,骗取大病保险资金用于购买房产、奢华消费和网络赌博等,涉及赔案15笔,金额298.9万元。因人保财险兰州市分公司尚未与兰州市医保局就2018年大病保险项目进行清算,未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目前,李某已自首,公安机关初步认定该案为内外勾结骗保案件,并拘捕其他涉案人员2人,已追回大部分损失。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报指出,李某一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反映该公司在大病保险工作中还存在明显不足。一是人员管控薄弱。人保财险兰州市分公司大病保险业务岗位制约机制不健全,对关键业务人员管理不到位,合规和风控存在严重漏洞。二是内控能力不足。人保财险兰州市分公司异地就医报销事后审核流于形式,这是李某等人作案得手的重要原因。三是系统建设滞后。人保财险兰州市分公司大病保险信息系统与当地医保部门系统没有实现对接,不能实时核实报销人员身份,难以有效预防案件发生。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人保财险对大病保险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分支机构的管控不严,在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不足,系统风控能力亟需提高。人保财险的问题在其他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
银保监会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行业要进一步认识大病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大病保险资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将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通报要求,严肃问责决不姑息,人保财险要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抓紧追偿,减少损失;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问责。案件进展和问责情况要及时报银保监会。我会也将依法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进一步指出,要以案为鉴加强管理,大病保险承办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案的教训,对照国务院有关大病保险的政策要求和银保监会的监管制度,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问题,补齐内控漏洞,全面加强管理。规范大病保险业务流程,完善异地就医案件调查核实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防范欺诈骗保行为。
银保监会要求,全面自查认真整改,大病保险承办公司要对大病保险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异地就医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银保监会。
以下为原文:
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
员工涉嫌诈骗大病保险资金的情况通报
2019年6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所属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兰州市分公司”)在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核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工作人员涉嫌伪造票据、骗取大病保险资金。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案情
经查,人保财险兰州市分公司大病保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大量、多次伪造异地就医病历和报销材料,骗取大病保险资金用于购买房产、奢华消费和网络赌博等,涉及赔案15笔,金额298.9万元。因人保财险兰州市分公司尚未与兰州市医保局就2018年大病保险项目进行清算,未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目前,李某已自首,公安机关初步认定该案为内外勾结骗保案件,并拘捕其他涉案人员2人,已追回大部分损失。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案件反思
大病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民生工程,将大病保险交由保险业承办是对保险业的信任和托付。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大病保险工作,多次强调要以最高标准办好大病保险,以最严要求管好大病保险。
李某一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反映该公司在大病保险工作中还存在明显不足。一是人员管控薄弱。人保财险兰州市分公司大病保险业务岗位制约机制不健全,对关键业务人员管理不到位,合规和风控存在严重漏洞。二是内控能力不足。人保财险兰州市分公司异地就医报销事后审核流于形式,这是李某等人作案得手的重要原因。三是系统建设滞后。人保财险兰州市分公司大病保险信息系统与当地医保部门系统没有实现对接,不能实时核实报销人员身份,难以有效预防案件发生。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人保财险对大病保险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分支机构的管控不严,在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不足,系统风控能力亟需提高。人保财险的问题在其他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行业要进一步认识大病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大病保险资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将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严肃问责决不姑息。人保财险要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抓紧追偿,减少损失;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问责。案件进展和问责情况要及时报银保监会。我会也将依法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三)以案为鉴加强管理。大病保险承办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案的教训,对照国务院有关大病保险的政策要求和银保监会的监管制度,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问题,补齐内控漏洞,全面加强管理。规范大病保险业务流程,完善异地就医案件调查核实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防范欺诈骗保行为。
(四)全面自查认真整改。大病保险承办公司要对大病保险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异地就医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银保监会。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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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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