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上半年净利增逾27倍 7亿借款本金涉诉踩雷
北京8月19日讯(记者 田云绯 华青剑) 8月15日晚间,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601555.SH)发布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东吴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6.75亿元,同比增长74.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亿元,同比增长2758.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8亿元,同比增长3613.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17亿元,同比减少37.07%。
上周五,东吴证券股价上涨。截至收盘,东吴证券报9.09元,增幅2.25%。
对于业绩上涨的原因,东吴证券表示,从证券市场来看,今年两市成交活跃度明显提升,成交额与换手率均大幅放量,投资者情绪抬升,市场逐渐升温,证券行业经营业绩好于去年同期。今年以来,公司积极抢抓市场机遇,转型发展取得实效,经营业绩同比实现大幅增长。
截至2019年6月末,东吴证券的资产总额为991.59亿元,同比增长17.75%;负债总额为782.72亿元,同比增长22.72%。
今年上半年,东吴证券主营业务情况中,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与交易业务、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东吴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营业收入为7.04亿元,同比增长21.66%;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为2.46亿元,同比增长8.51%;投资与交易业务营业收入为11.43亿元,同比增长215.15%;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营业收入为2.18亿元,同比增长329.16%;信用交易业务营业收入为3.73亿元,同比增长18.11%。
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今年上半年,东吴证券保荐2家IPO企业上会。东吴证券完成红塔证券IPO项目,募集资金12.59亿元;联合保荐的苏州银行于8月2日在深交所挂牌,募集资金26.2亿元。另外,报告期内,东吴证券共完成公司债34单,募资资金369.76亿元。
半年报显示,2019年上半年,东吴证券信用减值损失2670.50万元,其他资产减值损失3065.08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东吴证券应付职工薪酬为6.73亿元,上年末为6.41亿元。
2019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7.03亿元,上年同期为7.04亿元。
截至2019年6月末,东吴证券涉及诉讼11起,共涉及本金13.83亿元。其中,未判决和生效的诉讼4起,东吴证券作为产品管理人发起的诉讼涉4起,报告期内新增1000万以上诉讼1起,子公司涉及1000万以上的诉讼2起。
截至今年6月末,东吴证券涉及4起尚未判决和生效的诉讼,共涉及本金7.11亿元。
第一起为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东吴证券在苏州中院提起诉讼,涉及借款本金2.5亿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2018年9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中弘卓业于10月16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高院经审理后于2019年3月28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起为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东吴证券分别在苏州中院、江苏高院提起两起诉讼。两起诉讼分别要求娄底中钰支付借款本金余额4880万元、2.92亿元以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一起诉讼于2019年6月28日二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另一起诉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第三起为深圳市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东吴证券在苏州中院提起诉讼。涉及借款本金余额7131.19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法院于2018年11月12日立案受理,后于2019年6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第四起为国购投资有限公司16国购01债券违约,东吴证券司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债券本金4861.9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要求袁启宏以其质押物对前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要求国购控股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于2019年3月1日立案受理,并于5月21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东吴证券作为产品管理人发起的诉讼涉共计4起,共涉及本金5.60亿元。
第一起为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东吴证券代表资管计划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借款本金余额2.44亿元以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2019年6月28日二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第二起为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16富贵01”债券违约,东吴证券代表资管计划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涉及债券本金5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仲裁费等费用;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4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裁决。
第三起为徐先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东吴证券代表资管计划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借款本金余额1.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法院于4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徐先明于2019年6月2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第四起为国购投资有限公司“16国购01”、“16国购02”、“16国购03”债券违约,东吴证券代表资管计划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债券本金1.20亿元及相应的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要求袁启宏以其质押物对前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要求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于5月21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报告期内,东吴证券新增1000万以上诉讼1起,涉及本金5000万元。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17银亿04”债券违约,东吴证券代表资管计划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仲裁)涉及债券本金5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法院于2019年5月17日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此外,东吴证券子公司涉及1000万以上的诉讼2起,共涉及本金6183.06万元。
第一起为沣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东吴创新资本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被告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3278.95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法院于2019年3月6日立案受理,并于5月7日第一次开庭审理,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
第二起为吕国才、宋美容、吕艳坤等被告未按股权回购协议支付股权回购款项,东吴创投向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吕国才、宋美容、吕艳坤支付股权回购款2904.11万元及利息,并承担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金、诉讼费等;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于2018年12月29日立案受理,分别于2019年3月20日、2019年5月14日进行开庭审理,2019年6月10日经法院审理判决公司胜诉,目前等待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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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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