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一季度全国电力人身伤亡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50%
人民网北京7月9日电(记者杜燕飞)7月8日,能源局发布《2019年一季度事故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减少4起,降幅50%;死亡人数减少4人,降幅50%。未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的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2起,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发生电力安全事件3起,同比增加3起。
《报告》显示,一季度,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按事故单位统计,一季度,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等4家电力企业发生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家电力企业发生设备事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电力企业发生电力安全事件。
按地区分布统计,一季度,华北局、华东局、新疆办和云南办所辖区域各发生1起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死亡1人,其余14个派出机构未发生人生伤亡责任事故。新疆办和山东办所辖区域分别发生1起电力设备事故,东北局发生2起电力安全事件,西北局发生1起电力安全事件。
按事故类别统计,一季度,高处坠落造成1人死亡,坍塌造成2人死亡,机械伤害造成1人死亡。坍塌是导致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起数占事故总起数50%,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0%。
《报告》指出,一季度,4起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均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占比100%,不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作业不规范、未有效辨识风险等问题较为突出。
为切实做好事故防范,《报告》要求,严格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外包单位及外包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查找、认真分析电力设备故障原因。同时,电网、发电和在建工程要深入开展防汛抗旱安全检查,制定专项方案,强化对重要部位、重要场所、重要电力设施的检查,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水电站严密监控大坝的安全运行,确保水情测报系统、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运行正常。要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各企业要强化汛期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遇有灾情、险情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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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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