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非国家建设规模光伏项目无补贴
日前,国家能源局官网正式发布《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一并公布了《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和《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就该《通知》及两套方案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阐释了新增风电项目的建设规模必须符合什么条件、对未纳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且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如何考虑等问题。
上述《通知》和工作方案明确:严格将消纳能力作为风电建设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消纳能力,2019年不能组织需国家补贴的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新的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不落实消纳能力也不能建设。而在光伏发电方面,今年安排的30亿元补贴目的是支持本年度光伏发电新建项目,今年参与补贴竞价的范围是2019年新建项目,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项目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
杜绝弃风、弃光仍有难度
国家能源局近3年发布的风电并网运行情况显示,2016年,全年“弃风”电量497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达到17%;2017年,全年弃风电量419亿千瓦时,弃风率12%;2018年,全年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7%。
纵观近3年的数据,可以看出弃风状况逐年有所缓解。但与此同时,弃风弃光现象依旧摆在面前,新能源“消纳难”仍是电力转型发展的主要瓶颈。
中国工程院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院士刘吉臻曾表示:“我国新能源装机布局长期不均衡,与电力负荷呈逆向分布。比如,‘三北’地区的负荷仅占全国总负荷的36%,却集中了全国75%的新能源装机。造成弃风、弃光的主要原因,正是当地电力负荷不足,而非风光的波动性、随机性,简而言之就是‘不需要’。”
为解决“弃风弃光”问题,《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多项任务和措施,包括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公平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加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实施需求侧响应能力提升工程等。
此次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通知》从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四个方面,对2019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出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和避免出现新的弃风弃光问题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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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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