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局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签订50万吨交收仓库铁路运输合同
新华网太原2月10日电 8日,太原铁路局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共同举办《煤炭交收库铁路运输合同》签约活动,双方签订了用量为50万吨的铁路运输合同。
同日,由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往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徐州港交收仓库(万安-邳州)的首趟煤炭定点班列发出。
该签约活动是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与太原铁路局合作基础上,深入推进落实煤炭中长期合同,搭建产运需衔接平台,探索建立诚信履约机制,更好发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收仓库的功能作用,帮助省内煤炭企业库存前移、销售前移,为煤炭上下游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精准的交易交收结算服务的举措。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江苏徐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徐州港交收仓库铁路煤炭交收四方合同》;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江苏徐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徐州港交收仓库铁路煤炭交收四方合同》;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与太原铁路局签订了《2017年太原铁路局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交收库铁路运输合同》。
太原铁路局局长赵春雷表示,本次活动是针对符合要求的煤炭交易合同及中长期合同,开行煤炭定点班列,对进一步落实供给侧政策、稳定煤炭供应、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实现煤炭产运需多赢局面、稳定国民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科学合理优化铁路运力配置、更好地为上下游企业均衡稳定开展物流服务提供重要依据。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主任曲剑午在致辞时表示,该中心将加强交易合同与运力衔接,为煤炭上下游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全流程服务,促进产运需高效衔接,构建煤炭产运需新型战略合作关系,为促进煤炭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