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与韩交所签署市场监察研讨合作备忘录
9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韩国交易所在韩国首尔签署市场监察研讨合作备忘录,建立市场监察定期交流合作机制,推动开展常态化交流。双方还联合举办首届两所市场监察研讨会,围绕提高一线监管效能,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等方面展开深入讨论,并就完善基础制度、优化交易监管、发挥会员协同作用、推进科技监管等方面分享交流经验。深交所监事长杨志华、韩交所市场监察委员会主席宋浚相出席签署仪式及研讨会。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深交所与韩交所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自2014年10月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在信息共享、经验交流、指数及相关产品开发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本次签署的市场监察研讨合作备忘录是两所前述合作谅解备忘录的重要补充,是深化交易所一线监管国际合作的有益尝试。根据补充备忘录,两所将建立常态化市场监察研讨机制,深入交流交易监管热点问题,加强交易监管经验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本次研讨会是两所市场监察业务交流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双方合作的又一创新。”上述负责人表示,会议期间,深交所和韩交所重点围绕 题材概念股炒作风险防控、内幕交易的发现与处理等共同关注的主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两所市场投资者结构均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交易所维护市场秩序、防控风险责任以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任务重大。近年来,两所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优势,在题材概念股监控和内幕交易违规查处等方面加强交易监管,相关机制、措施、做法各具特色。两所将不断总结相关经验,完善交流合作机制,推动相关交流合作机制化、常态化发展。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立足交易所法定职责,加强与境外交易所经验分享和交流,学习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优化交易监管手段,守住一线监管底线,提升监管透明度,增强监管效能,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监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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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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