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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内幕交易 苏荣“掮客”牛散郭海被罚没1.17亿 中文传媒董事长卷入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金微 北京报道

  从上市公司内部获取消息提前布局炒股,这是一些牛散惯用的套路。

  日前,证监会披露的一则处罚书,揭示了牛散郭海从上市公司董事长和董秘处获取高送转、并购重组的内幕消息后疯狂买股的详细过程。2014年初,中文传媒(600373.SH)筹划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这些信息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公司董事长赵某亮、董事会秘书吴某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而郭海与赵某亮、吴某等人联络、接触,控制并操作5个证券账户交易“中文传媒”,盈利5875.18万元。

  据澎湃新闻报道,当事人郭海即是中国经济时报江西记者站原站长郭海,是苏荣家族式腐败中的掮客之一,经营关系的能力很强,在苏荣主政江西时,只要他打一个电话,随便可以叫一桌厅级干部坐在一起吃饭。2014年6月,苏荣落马,同年郭海亦被有关办案部门带走调查,后被取保候审。

  《华夏时报》记者查询了解到,赵某亮即是中文传媒董事长赵东亮;吴某即是中文传媒总经理吴涤,2014年3月吴涤任中文传媒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证监会对内幕交易人郭海做出处罚决定,责令郭海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对郭海没收违法所得58,751,759.57元,并处以58,751,759.57元罚款,罚没总计1.17亿元。不过,处罚未提到赵某亮、吴某。

  财经评论员郭施亮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对于此次内幕交易案件,不论赵某亮和吴某是否获利,或是否有意透露信息,但在消息保密上确实存在漏洞,从证券法的规则来看,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获得。“对涉及内幕交易获利者需要从重处罚,但对于知情不报,纵容内幕交易者获利的行为,同样需要一定力度处罚,以提升证券市场震慑力。”

  牛散精准布局

  中文传媒是江西最大的文化上市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书刊和音像电子出版物编辑出版、印刷发行等传统出版业务以及新媒体、在线教育、文化综合体和投融资等新业态业务。

  2014年开始,中文传媒开启了一轮波澜壮阔的上涨,股价由2014年初的8元快速上涨,最高涨到2015年6月4日的38.2元,涨幅近5倍,可谓是当时的大牛股。

  中文传媒股价的上涨有系列利好因素推动,其公司层面主要其推动的市值管理计划。2013年12月23日,中文传媒控股股东江西出版集团党委会审议了公司提请的《关于大力推进市值管理的意见》并提出,要通过价值经营对中文传媒进行市值管理,具体可以采取高送转、并购重组等措施。

  2014年1月上询,中文传媒证券法律部提出了每10股转增10股的高送转方案,随后在经历董事征求意见、董秘吴某负责落实事项后,2014年2月26日,董事长赵东亮决定启动高送转工作,次日中文传媒正式披露每10股转增8股、派现金股利2元的高送转预案。

  证监会认定,分红的内幕信息不晚于2014年1月10日形成,2014年2月27日公开,赵某亮、吴某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与此同时,中文传媒在此阶段还和厦门翔通动漫公司进行沟通洽谈,商讨并购事宜。从2013年12月3日开始,中文传媒董秘吴某了解上述并购项目情况,到2014年2月25日,双方正式开始洽谈,董事长赵某亮、董秘吴某等相关人员参与,2014年3月14日,中文传媒收购厦门翔通初步达成意向,2014年3月18日,中文传媒向上交所申请紧急停牌,次日正式披露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

  证监会认定,上述收购的内幕信息不晚于2014年1月10日形成,2014年2月27日公开。赵某亮、吴某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无论是分红还是并购筹划,在消息公布前的敏感时间点,郭海却和上市公司中文传媒的董事长赵某亮、董秘吴某交往过密,并有过多次短信沟通和电话联络。根据证监会调查,2014年2月2日、22日、27日,郭海与赵某亮存在3次通话联系。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3月18日期间,郭海与赵某亮存在23条短信联系。2014年2月20日、2月28日、3月9日、3月14日,郭海与吴某存在4次通话联系。2014年2月15日至3月17日期间,郭海与吴某存在10条短信联系。

  2014年1月13日,郭海控制操作的证券账户开始大笔买入,其中操纵郭海之母万某蓉的账户,于1月14日买入87,900股,2014年1月15日买入1,521,700股。截至3月18日停牌日,该账户持有“中文传媒”1,609,600股。

  在操作此次中文传媒的交易中,郭海谨慎地避开了直接通过自己的个人账户进行大笔买入的情况,5个账户均是其亲属账户。

  从账户的资金来源看,在高送转方案还没有正式披露之前,郭海外婆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处转入2800万元,资金来源正是郭海实际控制的公司江西金舍得实业有限公司。转账次日,该账户随即买入中文传媒147万股股票。此前该账户还是僵尸账户,资金余额仅为874元。

  与此同时,郭海部分买入行为均发生在郭海与知情人联络、接触后较短时间内,行为的一致性也令其内幕交易实质暴露无遗。例如,2014年1月10日和12日,赵某亮曾发送短信给郭海,随后一星期内,郭海连续四次大笔买入中文传媒股票,交易金额合计高达7910万元。2014年1月18日晚,赵某亮曾在郭海处就餐,随后两个交易日内郭海连续两次买入中文传媒股票,交易金额为440万元。

  此外,僵尸账户的突然激活并集中持有公司股票,也成为监管层按图索骥发现内幕交易行为的重要线索。资料显示,此次交易前,涉案账户均未交易过“中文传媒”,且部分账户此前较长时间未发生交易,却在本案内幕信息公开前突击组织资金集中买入“中文传媒”。而在当年中文传媒停牌前,郭海账户组合并计算的资产总值中,所持“中文传媒”市值占75.12%。

  2014年6月24日,中文传媒正式复牌后当天一字涨停,7月4日股价冲至短期高点13.44元,期间涨幅超过50%。可基本推断,郭海操作其控制的账户进行集中买入并获取丰厚利润。

  2015年6月,中文传媒股价最高达到36.46元,相比郭海最早介入的成本价,如果期间没有大量卖出的话,其持股的投资收益将高达4倍以上。据郭海陈述称,他于2015年牛市期间卖出了涉案股票。据证监会披露的处罚书显示,在内幕交易中文传媒股票后,郭海最终获利5875.17万元。

  内幕交易人被罚没1.1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郭海的内幕交易案中,郭海代理人提出了四点陈述和申辩意见。

  代理人认为2014年1月上旬,中文传媒的业绩数据尚未出来,董秘吴某尚不具备提出高送转方案的前提和基础,也更未向董事长赵某亮汇报方案,分红的内幕信息形成时间理应推迟,和郭海早期买入股票的时点形成时间差,也就可以不被视为内幕交易。

  而证监会对此表示,“每10股转增10股”方案的提出,表明中文传媒已实质性地启动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且意味着分红事宜具备很大的实现可能性,认定该方案提出之时为内幕信息形成时间并无不当。吴某是该内幕信息所涉事项的筹划、动议人员,这也意味着和郭海频繁接触的两位高管可被视为内幕知情人。

  另外,郭海辩解称,买入行为主要发生在内幕信息形成前,交易行为符合郭海一贯的持仓量水平、交易习惯和交易风格,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及郭海与知情人联络、接触情况完全不吻合,且郭海有合理理由,不构成内幕交易。“自己2015年牛市期间卖出涉案股票,其获利是证券市场整体上涨和监管机构不及时立案导致的,与本案内幕信息没有因果关系。”

  证监会则称, 内幕信息形成时间及赵某亮知悉情况的认定结论系基于多份、多类证据全面综合分析得出,不存在以孤证定案的情况。“涉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当事人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提出证据排除内幕交易,包括资金变化与该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公开时间基本一致。交易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及当事人与知情人联络、接触的时间基本一致。”

  尽管上述内幕交易发生时间是在五年前,而郭海也试图通过发生时间过长而超过法定追诉时效的理由来摆脱被问责。不过监管方面却表示,涉案交易行为终了于2014年3月12日,但证监会当年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并启动调查,并未超过法定追诉时效。

  最终,证监会对内幕交易人郭海做出处罚决定,责令郭海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对郭海没收违法所得58,751,759.57元,并处以58,751,759.57元罚款。

  对于这次处罚,有不少质疑称内幕交易并没有处罚关键人上市公司董事长等。郭施亮认为,本案的关键点还在于赵某亮和吴某在此次内幕交易中是否从中得到利益,或者仅仅属于郭海单方面获利;赵某亮和吴某是否被郭海所利用,而赵某亮和吴某对郭海内幕交易是否知情,无疑也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不论赵某亮和吴某是否获利,事实上,在消息保密上确实存在漏洞,从证券法的规则来看,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获得。对涉及内幕交易获利者需要从重处罚,对于知情不报,纵容内幕交易者获利的行为,同样需要一定力度处罚,以提升证券市场震慑力。”郭施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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