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潞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考生的权益,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原则上不受男女比例,其中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地质专业只招收男生。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2017年招生专业:煤化工技术、矿山机电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煤矿开采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地质、现代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工业自动化仪表、酒店管理。
2、“公平、、公开”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同一科类考生的分数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近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高职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潞安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国家学金、国家励志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校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