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人民
为贯彻县委、县下发的《新绛县工作职责(试行)》(新发〔2017〕1号)和县环委会办公室下发的《新绛县生态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新环委办发〔2017〕5号)文件和工作要求,确保上级环保部门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在前一阶段生态突出问题排查基础上,经园区办事处研究决定并报县批准,对园区内手续不全的企业,设备工艺落后、环保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实施停产停建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未做环评或环评未取得环保部门正式批复文件的再建工程项目。主要有新绛县旭阳化学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项目、新绛县恒润祥废矿物油再利用公司年回收再利用10万吨废矿物油废机油项目、新绛县霖勇化工年产300吨半胱胺盐项目、泽源搅拌站、信义源贸易有限公司。
2、未取得环保部门正式批复文件的试生产企业。主要有三泉镇来安石灰厂、新绛县万丰化工、凯立德化学品科技有限公司、普森化工、煤化园蛋盘厂。
3、污染防治技术工艺落后,或环保设施陈旧造成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水、汽产生刺激性气味不能彻底治理的企业。主要有晋吉化工过氯乙烯项目、中昌化工、瑞方化工、佰源建材厂、新华水泥厂、德鑫化工、晋荣铸造、中远建材。
4、场地未硬化的物流公司停车场、维修点。主要有畅远物流、鼎通物流、彦虎维修点。
3、手续不全企业要积极完善手续,在各项手续齐全,具备建设或生产条件,经环保部门和园区安环科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建设或生产。
4、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建设到位并运行正常的企业,如丰喜华瑞、中信焦化、中信伟业、高义煤化、恒强化工、银昌化工、晋吉高钙灰、恒伟达生物有机肥、中信鑫泰能源必须加强环保监管,确保排放达标,焦化企业要按县要求限产到位。
如果在整治期间,出现因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其它污染行为,立即限产或停产限期整治,经验收达标后方可重新开始生产。
主办:新绛县人民承办:新绛县人民办公室管理:新绛县办公室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