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新英雄龙变更募资用途 62家新三板公司过半用来“还债”凌波芹
企业财务预测能力不强,今年来62家新三板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来的资金,说好投入生产经营、新项目研发等,最后却用来“还债”,这样的事情在新三板企业中越来越多。
长江商报记者初步统计发现,2017年以来,已有62家新三板公司公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而发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企业中,一半以上都用来偿还贷款。
昨日,业内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分析称,这反映出企业财务预测能力不强、募资前对资金的使用计划不明确等问题。有专家建议,改变目前变更募资用途乱象的根本在于审核机制,变更计划可以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后,再由出资人进行投票。
募资“拆东墙补西墙”时有发生
“募集资金合理的使用方式为扩展公司业务、购买资产设备等。”昨日,一券商投行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然而新三板企业“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时有发生。
1月16日,惠强新材发布公告称,2016年9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00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采购配套的生产检验检测设备。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惠强新材于2016年8月20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支付武汉楚隆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建房代垫工程款以及代垫工程款财务成本的决议的议案》。12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武汉市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
随后,惠强新材拟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代垫工程款、归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外部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购买锂电池隔膜配套生产检验检测设备”。
上述负责人表示,换句话说,惠强新材在募资前,能够预料到资金将用于还债,“这体现出企业在募资前对资金的使用计划不明确”。
不仅是惠强新材,精晶药业2月20日发布公告称,因银行贷款到期,为满足公司运营需要,拟将募集资金未使用额度中的1961.1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精晶药业于2016年11月募集资金5600万元,用于核心技术研发以及补充流动性,现将用于研发的部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占募资总额的35.02%。
长江商报记者统计发现,2017年以来,已有62家新三板公司公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九鼎百亿募资超七成用于还款
3月21日,以千亿市值稳坐新三板“第一把交椅”的九鼎集团发布公告显示,截至2015年8月28日,公司发行募集新增股份数量为5亿股,募集资金100亿元全部到位。
截至今年2月,九鼎集团发行的募集资金中用于基金份额出资、小巨人计划、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7.07亿元。九鼎集团解释称,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未使用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公告显示,九鼎集团一共偿还了8笔借款,包括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还款总金额为72.93亿元。
而根据九鼎集团2015年7月31日披露的《定向发行说明书》,该公司原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为补充运营资金,按照先后顺序投入基金份额出资、小巨人计划、补充流动资金。
九鼎集团表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目的是用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股转系统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昨日,从事新三板企业研究的业内人士陈文博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不少新三板一旦有钱首先考虑的是偿还借款,这也体现出企业的融资渠道还是不够广,财务成本高。
制约机制正在逐步完善
长江商报记者统计发现,发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企业中,一半以上都用来偿还贷款。对此,陈文博分析称,这反映出企业财务预测能力不强、募资前对资金的使用计划不明确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这类行为的制约机制正在逐步完善。2016年8月,在股转系统出台的《股票发行问答(三)》中,对新三板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原则、负面清单、闲置资金使用、关联方占用等常见的违规行为均作出了明确规范。
同时,监管层的表态也将促进相关制度的制定。2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指出,目前资本市场上再融资行为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包括有些公司募集资金大量闲置、频繁变更用途或者资金脱实向虚。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要求,继续强化再融资的发行监管工作,督促保荐机构梳理再审项目并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投向,继续加强监管理财产品等资金参与非公开发行认购,强化证监局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现场检查。
有业内人士认为,改变目前变更募资用途乱象的根本在于审核机制。企业要变更募资用途须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但由于大股东在股东大会的影响,起决定性作用的很可能是利益一致的人,而最重要的出资人其实并没有参与审核程序。
因此专家建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后,再由出资人进行投票。如果不能通过,就不得变更募资用途。广州君侠投资总经理黄剑飞认为,募集的资金涉及到公司的生产经营,变更用途需要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采用须出资方同意的“双重表决制”,一方面能够保障投资方的利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让资金的作用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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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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