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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实施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政策助力经济转型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起至2020年年底,我市实施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政策,四类企业可享受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和降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扶持政策,此举将对我市经济转型起到推进作用。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起至2020年年底,我市实施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政策,四类企业可享受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和降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扶持政策,此举将对我市经济转型起到推进作用。

  近年来,我市面对经济下行和转型攻坚的双重压力,持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涉及的企业分布广、数量多,中小企业比重大。日前,为缓解涉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我市开始实施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政策。

  “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一项特惠政策,是人社部门为企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据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周玉欣介绍,凡符合我市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均可纳入享受扶持政策的范围。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机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期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稳定岗位补贴包括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和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补助。

  根据政策,职工生活补助实行先发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实际稳岗职工人数为其发放生活费数额,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实际稳岗职工人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单位部分缴纳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补助,实行先支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实际培训职工人数为其支付培训费数额,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补助。

  “我们多年来一直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现在出台这一政策,真是在关键时刻给我们缓解了压力。”当天,前来咨询的河南煤化焦煤集团一位负责人满意地说。“虽然政策直接针对的是企业,但享受援企稳岗补助资金的企业需要将补助资金用于稳定就业岗位上,所以广大职工是最终受益者。”市人社局副局长申纪平表示。

  市人社局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把关,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受理申请、初审、认定、拨付等工作,并将拟享受补贴企业名单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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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医疗保障/重大疾病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详见条款释义)的专科医生(详见条款释义)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详见条款释义),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因意外(详见条款释义)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健康医疗保障/身故保险: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若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详见条款释义)之前(不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则其身故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2)若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残疾根据残伤程度给付。

  公共场所个人责任: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身体或财物损失而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

  责任保障/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附加险: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并且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70周岁之后遭受自驾车意外,保险公司按30万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责任保障/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附加险: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并且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70周岁之后遭受自驾车意外,保险公司按30万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责任保障/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附加险: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并且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70周岁之后遭受自驾车意外,保险公司按30万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主险-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潢:房屋附属设施,包括车库、储藏室、天井、庭院、围栏、防护墙等,需分项列明;室内装潢,包括室内固定安装的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如固定安装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管道、线和设备、卫生洁具等

  责任保障/主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附加险: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并且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70周岁之后遭受自驾车意外,保险公司按30万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发生意外事故,现在合作医疗还没有报下来,如果距事故发生超过180天还没理赔,意外险还能报吗?谢谢!

  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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