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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及董事长、总裁等被出具警示函

7月17日讯 海航基础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鲁晓明、陈德辉、邢喜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显示,2020年4月30日,海航基础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称,报告期内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合计金额7.07亿元;期末对关联方担保余额167.7亿元,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的150亿元关联担保限额。

对于上述事项,海航基础均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也未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第40号令)第二条、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海航基础董事长鲁晓明、总裁陈德辉、财务总监邢喜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海南证监局表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海航基 ⒍事长鲁晓明、总裁陈德辉、财务总监邢喜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海航基础称,公司目前经营稳定,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所提出的问题。同时,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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