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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盂县南娄集团大贤煤矿安全事故频发涉嫌瞒报 县长梁海昌应追责

山西盂县南娄集团大贤煤矿安全事故频发涉嫌瞒报 县长梁海昌应追责

  事故发生后,大贤煤矿一方面秘密通知死亡家属处理善后事宜,一方面对当地的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公关”,并封锁消息。由于粱某栓已经死亡,前来处理后事的家属,在该煤矿的威逼利诱下,最终以200多万元的死亡赔偿金选择私了处理。根据记者初步在当地调查了解的情况显示,该起安全生产事故涉嫌瞒报。

  一侧((网爆)盂县:大贤煤矿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涉嫌瞒报)的爆料出现在多家网站社交平台,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 盂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安排盂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先期进行核查,盂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核查,经过先期调查,初步查明,2019年3月22日和2020年3月8日,山西省盂县南娄集团大贤煤业先后发生两起死亡事件。

  针对先期核查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盂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由县纪检委、县公安局、县能源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核查组,进一步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工作。

  目前,事件性质、原因等情况正在进一步核查当中,核查组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以下附: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阳泉监察分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2020第0503号)

  事故发生后,矿方没有将事故按照规定上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而是联系事故受害者家属进行私下处理解决,涉嫌违法瞒报。

  笔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近几年,该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瞒报多起,中国煤炭新闻网:网帖披露:山西盂县关注:政府领导被曝参与一起瞒报事故爆料截图如下:

  2019年3月22日和2020年3月8日,盂县南娄集团大贤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事故由于煤矿丈八西巷煤层着火致使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死者梁某栓,盂县上乌纱村人,年龄51岁,有两个儿子,掘进队一名工人,现住盂县北庄村。

  对于山西盂县南娄集团大贤煤业有限公司瞒报事故是家常便饭,屡试履爽,很有上瘾的味道,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金钱能解决的对盂县南娄集团大贤煤矿都不是个事,国家的法规早就被盂县南娄集团大贤煤业抛到了九霄云外了。

  每次事故瞒报后,不是正确面对,查清原因,找出隐患,杜绝事故再次发生,而是存在侥幸以高额赔偿进行封口,甚至扭曲事实的,对外敷衍了事,层层披护,从而导致事故频发。

  地方政府应该严格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党中央高举“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下,一起起造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就这样被掩盖过去。矿难过后,风轻云淡,一切如常,被轻而易举的掩盖在有关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山西省盂县南娄集团大贤煤矿不在安全生产上做工作,却在瞒报矿难上下功夫。

  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不对责任者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就是对法治的不尊,对死者的亵渎,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就算这样的企业经济条件再好,缺乏了社会公德,藐视了社会的监督,也会走不远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盂县县委和县长没有对事故责任进行追责的通报,这实际就是对违法企业的一种支持和纵容,鼓足了违法企业的嚣张气焰,所以说,企业违法瞒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得不到惩处,对当地主管领导不进行追责,难免企业在以后的发展中“血煤”事件再次发生。

  在此,盂县煤炭监管单位和主体责任的领导成为有力的保护伞,多次对事故瞒报的冷漠,笔者呼吁阳泉市委、盂县县委张其光对监管失职的煤炭局相关领导理应问责,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处罚,可是多年过去了煤炭局的保护伞,依旧没有被打掉,事故瞒报多次上演,多年的事故瞒报该谁来问责?我们期望,盂县南娄集团大贤煤业的多次瞒报事故,可以引起上级监管部门和党组织的重视,从严查处,从长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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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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