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心台煤矿历史小资料
1907年7月.农工商部对华商辛茂第领办之辽宁本溪牛心台之大小南沟煤矿核给开照。1911年3月农工商部对华商高锡五等领办之牛心台红脸沟区煤矿核给开照。
1913年5月10日,奉天都督批准以运输牛心台煤炭为目的,由华人出面、实际由日人操纵创办溪碱轻便铁路公司的申请。建筑资金全部由满铁提供,全部工程由满铁担任。1913年10月,本溪湖至牛心台轻便铁路(轨距2.5英尺,长9.3英里)开始施工。1914年2月完工,开始运输牛心台的煤。1914年9月25日奉天巡按使与满铁、本溪湖煤铁公司签订《(本)溪碱(厂)铁路公所觉书》,由满铁出资十分之七,本溪湖煤铁公司出资十分之三(这十分之三也须向满铁借款)修建本溪湖至碱厂的铁路(全长180华里)。牛心台至碱厂段没有动工。1937年7月日人将溪碱铁路改为标准轨距,并向田师付展筑。1939年11月完成,全长86.9公里。
1915年5月25日,袁世凯政府与日本签汀《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在附件三中,袁政府指定牛心台、鞍山等几矿为允许日方探勘、开采的九个矿区。(所谓九矿,根据1915年5月25日外交部给日使照会,包括牛心台、田师付沟、杉松岗、铁厂、暖池塘、鞍山、缸窑、夹皮沟等九矿)。由华商周自新和日商石本贯太郎合办“彩合公司”,资本10万元,中日各半。1918年经农商部批准发照,依合同订明合办期限30年。矿区面积1422亩,年产能力为10万吨。彩合公司所辖煤田,位于辽宁省本溪县牛心台的红脸沟和大小南沟,靠近本溪湖煤矿,交通尚为便利。
由于日本帝国主义扩大侵华战争的需要,伪满政府于1937年12月27日成立了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该社不但接收了满铁出让的全部重工业公司,也使满炭成为所属的事业之一。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积资本4.5亿元, “肩负的产业是国防上原动力的煤炭资源的一元统制开发的使命”,以及发展其他重工业的使命,但终因该社实在庞大,1941年战争又有新的扩大,致使满炭属下的多数煤矿另组新社独立经营。例如,田师付煤矿即与牛心台采炭所等合并。“更收买附近小矿,组成溪城炭矿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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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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