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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说新语丨遏制“带病闯关” 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

图片来源:新华社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张炜

近期,被抽中现场检查的20家科创板与创业板拟上市企业中,有16家主动撤回IPO,比例高达80%。对此,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月26日强调,通过坚决和有效手段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避免“带病闯关”,提高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

遏制“带病闯关”,是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的关键。监管层的态度十分明确。证监会将常态化开展问题导向及随机抽取的现场检查,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沪深交易所则表示,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机构、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A股市场出现过多例IPO造假,有的企业在IPO“闯关”前被叫停。例如,证监会2018年处罚的龙宝参茸,是现场核查发现的拟IPO企业“带病申报”的典型案例。经查,龙宝参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经销模式的描述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涉及销售风险转移和提供担保事项的经销合同签订情况,销售的部分野山参所附鉴定证书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不完全相同。由此,证监会对龙宝参茸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监高处以3万元至20万元罚款。新《证券法》及《刑法》修正案的实施,显著提高了欺诈发行的违法成本。其中,新《证券法》提高了欺诈发行的处罚标准,对于尚未发行证券的,从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提高为处以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换言之,再出现龙宝参茸之类拟IPO企业“带病申报”,相关企业以及高管、中介机构等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被现场检查“吓退”的拟上市企业,虽不等于都存在虚假陈述,但其中的疑点值得监管部门重视。“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犯罪,包括严厉打击IPO“带病申报”“带病闯关”。假如拟上市企业蓄意造假,即便撤回IPO申报,也该依法对其严打不轻饶,该警告就警告,该处罚就处罚。

遏制IPO“带病闯关”,提高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对推进注册制改革以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非常关键。为此,还有必要从三方面入手。

其一,严格IPO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正如证监会所指出,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发行人信息披露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严格对保荐机构的评价标准,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

其二,积极鼓励举报人提供违法违规线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日前宣布向一名举报人支付超920万美元,因其提供了一项正在进行的欺诈行为的重要信息。另据统计,2021年以来,SEC已奖励9名举报人共计约1390万美元,奖励人数以及奖励金额双双创新高。相关专家建议,我国证券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有必要充分利用举报奖励制度。从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的角度出发,建议大幅提高举报奖励金额。

其三,提高监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对于检查中撤回IPO申报材料的真实原因及时公开,保障市场知情权,让公众了解到执法尺度,同时对其他企业产生有效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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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曹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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