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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监测预警:解决资金、人才和机制是关键

李海楠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提出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包括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加强军地间和部门间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推动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等等。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我国医药卫生体系存在的短板,其中,处于风口浪尖的传染病监测预警再度被审视:传染病靠啥监测?由谁来预警?哪些问题导致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传染病监测预警的缺位?这“三问”集中了全社会对传染病监测预警的重点关切。

我国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高大上”

早在1998年洪灾之后,传染病曾一度肆虐,这也为建立和打造一套上下直通的传染病报告系统提供了契机,直到2003年的“非典”暴发,让传染病应急预警需求变得迫在眉睫。于是,在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下,数年打造的中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系统终于在2003年下半年建成,2004年1月1日试运行,同年4月1日正式运行至今。

之所以重点强调“直报”,就是要打破层级,确保有效关键信息的及时性。理论上,通过直报系统,任何一家联网医疗机构发现的个体传染病例,无需百分百确诊(只需疑似)、无需申请批准、无需任何中间环节,即可通过这个24小时开放的直报系统,第一时间直达上级疾控中心,且即时直达国家疾控中心。

2004年8月,原卫生部发布实施了《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并于2007年更新为《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其中明确规定,除法定近40种传染病之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亦须上报。不明原因肺炎病症包括:发热(≥38℃);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经抗生素规范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

预警系统:法定要求2小时内即上报,一下报四级

直报网络系统究竟是如何运行呢?接前所述,一旦任何一级联网诊疗机构发现疑似传染病例,须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登陆这个网络直报系统的账户,录入信息并上报。

根据原卫生部2003年11月7日发布实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8月对有关规定修改)中明确要求,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这显然考虑到了在传染病疫情暴发时“抢时间”的重要性,“非逐级上报”则是这一系统“抢时间”的最大特征。据了解,经由直报系统上报的传染病病例,可以直接有最基层的乡一级卫生院,直到国家层级的疾控中心。这意味着,一个病例一经填报,县、市、省、国家四级均可同时收到有关病例信息。

“症和结”:解决资金、人才和机制是关键

既然我们有成熟完善的制度约束和现行有效的直报网络系统,为何仍会出现疫情暴发之初的时间延误,坊间甚至一度将全部苛责归咎于中国疾控系统,认为本该肩负“吹哨”作用的机构并未及时按下“火警”信号。

事实上,自“非典”之后,我国仍旧不同程度地暴发过各类传染病疫情,无论是甲型H1N1流感、H7N9、埃博拉出血热等突发疫情,还是常规的流感、手足口病等日常传染疾病,依托于及时有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主要传染病发病率的确出现了显著下降。

然而,为何此次突发疫情让日常有效运行的传染病监测预警成为众矢之的,备受各界苛责?其本身存在的问题或许正是此次《任务》重点要加以解决的,比如“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正是要彻底打破传染病疫情上报的层层节点,确保信息的顺利有效直达。

只有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

一位专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以及传染病监测预警数十年研究的业内人士对表示,当前困扰我国疾病防控体系的核心症结有几个:一是资金使用始终存在“财神跟着瘟神走”的问题;二是人才培养与现实脱节以及人才流失问题严重;三是疾控系统信息发布权限问题让信息直达受阻。

首先,“财神跟着瘟神走”,顾名思义,就是疫情发生在哪里,财政资金才跟到哪里。“这显然不利于防控系统运行的长久可持续。”

其次,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依托于各大公共卫生院校,但学生与现实脱节,“不再专注于解决社会实践中的现实问题,而将论文写作以及依托数据的模型推演为主攻方向。”

再次,尽管传染病疫情信息上传至国家层面的中国疾控中心,但其职能仅限于资料调查与收集,以及相关技术研究等内容,并上报主管部门,本身不具有疫情信息发布的权力。“这或许能作为公众对疾控系统未能第一时间发出警示的回答。”

显然,资金、人才与机制再次成为困扰我们的症结。当灾情发生时,我们需要能够第一时间拉响“火警”信号的“吹哨人”,更需要能及时感知现场“灭灾消灾”的专业人才,而不是站在火灾现场找不到水管子的“非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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