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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成:金融改革创新要进一步服务“三农”

讯(记者张娜)“十四五”时期,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金融创新发展是重要支撑。

11月21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扶贫基金会共同指导,中国经济时报社、国研经济研究院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经济前瞻论坛专题论坛·2020金融扶贫及创新峰会在京举行,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出席会议就“金融扶贫及创新”发表主题演讲。

金文成表示,创新金融服务要瞄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海量需求,着重创新精细化、差异化服务模式,优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信贷投放效率,借助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进农村金融数字化服务转型,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效率、质量和水平。

他说,当前,农村金融供给结构与乡村振兴需求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不匹配的地方。金融资源更倾向于向大企业配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手续繁的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普惠金融不普惠问题突出;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大量涌现,金融服务供给跟不上多样化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方式简单、程式僵化问题突出。

如何解决这些突出问题?金文成认为,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更好满足“三农”改革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为此,他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要面向“三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要完善担保服务,扩大涉农担保品范围,发展“两权”抵押、大型农机抵押、仓单保单质押,让农民贷得到、贷得起。创新推出具有针对性、差异化的信贷产品,如在现有农户、涉农企业、小微企业贷款的基础上,开发劳务经济、返乡创业、妇女创业等小额贷款,通过信贷产品创新实现金融扶贫政策落地。农业保险要针对生产成本不断增加、自然和市场两个风险交织叠加的情况,开发适应农村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提高农村保险覆盖率和金融风险预防能力。

二是面向“三农”创新金融监管政策。完善农村金融法律体系。构建农村金融法律保障体系能最有效、最有力地保障农村普惠金融市场规范发展。明确不同性质金融机构服务的定位与分工。完善监管政策,在风险监管、准备金、利润等方面出台差别化政策,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金融贷款投放,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对“三农”和贫困地区信贷投放的导向作用。

三是优化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环境。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加大农村政策性金融对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产业、乡村建设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优化业务流程,降低业务成本。促进政策与资金联动,加强政策协同,拓展政、银、保、企合作。强化风险防控,推广“银行+保险”“银行+保险+期货”等模式,健全风险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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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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