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西藏拉萨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位列第一
3月20日上午,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2019年,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生态文明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积极推进,高原生态系统稳定向好,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更加凸显。
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关键性进展。全区七市地空气环境质量平均优良天数达99.6%,拉萨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位列第一。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地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完成工布江达县朱拉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编制《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指南》,落实230.11万元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一期)。深入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三大类10项工程,累计落实资金117亿元,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完成1个中心、10个子站、100个观测样地建设,初步搭建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监测网络平台。推动“绿盾2017”“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点问题实地核查,实现自然保护区内焦点问题数量、面积“双降低”。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健全。扎实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94项权责清单项目全部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推行网上受理和不见面审批。组建东、中、西部3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实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大力推进自治区本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跟踪督察和整改情况公开,开展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组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日喀则市启动全区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查办。
生态富民措施有效落实。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富民利民的关系,持续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各类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综合补偿机制,2019年落实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8.78亿元,群众享受更多“绿色红利”。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指导林芝市、昌都市和亚东县、巴宜区、当雄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隆子县创建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持续推进自治区级生态创建,建立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管理标准体系,累计命名自治区级生态县22个、生态乡镇269个、生态村3087个。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罗杰在会上表示,西藏将全力完成“十三五”规划明确的9项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七市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以上,江河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耕地和牧草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核定范围内,自然生态系统扰动率控制在0.5%以内,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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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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