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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亚投行 声称“2016年4月15日

国家领导人去年曾多次表示,欢迎以适当名义加入亚投行,但应以何种名义加入,当时并未明确说明。

2016年地区领导人选举过后,亚投行首任行长金立群提出亚投行章程第3条第3款,指出“不享有主权或无法对自身国际关系行为负责的申请方(亦在此列),应由对其国际关系行为负责的银行同意”,意指非“主权国家”,应由财政部同意或代申请,近期更重申此一说法。

【环球网报道记者徐亦超】 据“中央社”4月12日报道,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AIIB)行长金立群日前指出,若想加入由牵头创立的亚投行,需透过财政部申请。对此,财政部门12日,由于此要求“”,部门负责人张盛和以这种方式加入亚投行,加入亚投行至此“实质破局”。

原标题:加入亚投行 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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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负责人张盛和(图片来源:“今日新闻网”)

原希望以亚洲开发银行(亚银)的身份加入亚投行,但需与协商名称。方面早前曾,不能接受亚银的“中国台北”(Taipei, China),底限为“中华台北”(Chinese Taipei)。

至于日后加入亚投行是否还有希望,张盛和则回应称,如果方面不要用章程第3条第3款,“不是没有希望”,他也表示,他在1月初金立群上任后,曾致函给金,但金并没有回信,之后就没有再接触了。

财政部门表示,经过与的交涉,确定该谈话为正式说法,因涉及“矮化”,而且不符合台立法机构要求“谈判平等”的,因此入亚投行确定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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