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炭行业现状煤炭行业:的去产能之“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看点二:主要任务“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
重点关注重点国有煤炭企业,他们会享受四重利好:资金补贴带来人员负担减轻,降本增效;资源枯竭亏损严重的矿井会逐渐剥离提升总体盈利能力;会得到金融支持;以及本身产能影响并不大。重点关注潞安环能(601699.CH/人民币6.38,谨慎买入)、阳泉煤业(600348.CH/人民币5.77,持有)、西山煤电(000983.CH/人民币6.69,买入)、盘江股份(600395.CH/人民币7.83,谨慎买入)大同煤业(601001.CH/人民币4.69,持有)、山煤国际(600546.CH/人民币3.80,买入)、陕西煤业(601225.CH/人民币9.37,买入、冀中能源(000937.CH/人民币4.71,持有)等老牌国有重点上市公司。
看点六:重点、煤炭企业将得到金融支持:“针对当前企业经营困难的状况,《意见>提出,金融机构对经营遇到困难但经过深化、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煤炭企业,要加强金融服务,保持合理融资力度,不搞‘一刀切’。”
看点五:职工安置三种方法“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内部退养,终止劳动合同,再就业帮扶”
这与此前征求意见稿中“3年退出7亿吨,其中国企3亿吨,小煤矿落后产能4亿吨。”的表述有所不同。首先,时间由3年延长至3-5年,我们认为可能是出于平滑对社会、行业造成的冲击,以及去产能情况比较复杂的考虑,时间的延长更加显示出去产能将是个较长期的过程这一定位。再次,“退出产能7亿吨(也有市场人士表示10亿吨)”变为“退出5亿吨,减量重组5亿吨”。显示出对于兼并重组的引导将是未来的趋势,此外“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培育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利用3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也印证了对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鼓励态度,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但是把退出产能的具体数字模糊化了,有所减少。此外,没有提及国企退出多少,也是模糊化了。这为政策的执行留有了一定余地。总体来看,去产能的目标略低于预期。
根据煤炭工业协会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煤矿总规模为57亿吨,正常生产及的煤矿39亿吨,停产3.08亿吨,新建改扩建煤矿14.96亿吨。2015年煤矿产量36.95亿吨,减少3.5%,产能利用率65%。而煤炭需求只有36亿吨,而且未来几年或将以3%左右的速度减少。而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中,淘汰7亿吨来看,平均4年淘汰期,每年淘汰1.75亿吨,年均复合产能减少3.2%(不考虑新增煤炭产能),与近年来需求、产量递减的速度相似,差别并不是很大。我们认为供需关系可能并不能明显改善。
综上, “意见”中去产能主要是安全隐患大、小煤矿、亏损严重资源枯竭的煤矿。我们认为,这些矿是企业还是比较有动力关闭的,但是我们怀疑这些矿产能占比不高,且可能已经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对有效产能的压缩效果有限。
看点四:工作日缩短“从2016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原则上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对于生产特定煤种、与下游企业机械化连续供应以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工作日制度”。
点评:1.新增产能近两年已经不多,增量有限,未来也比较好做到。2.落后产能“意见”中主要是“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的煤矿”。据统计,我国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目前有4.8亿吨,占总产能的8.4%,其中9万吨以下小煤矿2亿吨,占产能的3.5%。主要集中如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等西南部及中部等,数量大,但产能规模有限。据我们了解,大部分一二线产煤省已经没有30万吨煤矿了。我们留意到,要30万吨以下并且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小煤矿(死亡10人以上算重大安全事故),所以淘汰的范围进一步缩小,略微低于预期。3.引导退出过剩产能的煤矿种类可概括为:1)安全隐患非常严重。2)质量环保不达标。3)技术差,资源规模小“晋、蒙、陕、宁等4个地区产能小于60万吨/年,冀、辽、吉、黑、苏、皖、鲁、豫、甘、青、新等11个地区产能小于30万吨/年,其他地区产能小于9万吨/年的煤矿”。这些产能标准在几年前已经提出,这几年通过关闭、升级技改等很多产煤省已经陆续达到产能标准。4)其他方面: “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的煤矿;资源枯竭、资源赋存条件差的煤矿;不承担社会责任、长期欠缴税款和社会保障费用的煤矿;其他自愿退出的煤矿。”亏损严重、资源枯竭等煤矿将是国企去产能的主战场。这些矿普遍亏损严重,人员负担重,事故隐患大,企业有关停的动力。也将是未来补贴的重点发放领域。
煤矿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已经持续10年,十一五、十二五分别淘汰落后产能5.2亿吨,5.6亿吨,经过近几年的整合、技改,目前煤炭主产省可淘汰的落后产能所剩比较有限。煤炭行业黄金十年,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以年均36%的速度递增,累计投资2.5万亿元,全国14个大型煤炭蓬勃崛起,诞生了大量的现代化大矿,煤炭产量由2002年的15亿吨增长至2012年36亿吨,翻了一倍多,截止15年产能是原来的3倍.在建、新增产量大多都来自大中型现代化矿井,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手中,这些才是产能过剩的主体,而它们并不在去产能的范畴里。我们认为:除了既得利益的博弈外,大量的现代化煤矿将是使得煤炭行业去产能之比较久远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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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国务院公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们认为与市场预期基本相符,有个别之处低于预期。
点评:
总体而言,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此意见的出台比预想的要早,显示了中央的决心和迫切性。 “意见”大致与市场预期相符,个别略有低于预期之处。未来兼并重组会是一种趋势被鼓励。我们感觉产能出清可能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催化剂,靠市场规律出清会远好于行政干预,比如煤价继续下跌。反而如果煤价上涨将对产能出清不利。煤炭行业国企占绝大多数,各方利益博弈下关系比较复杂,并不是简单的数字算式,去产能将是较长期的过程,可能比预想的时间更长。下一阶段是地方配套推广和细化的阶段,包括银行债务处理,补偿资金落实和分配等,具有一定不确定性,需要进一步。
看点一:去产能目标“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
点评:目前是330个工作日,缩短到276个工作日,这意味着将减少16%的产能。如果认真执行,产量减少效果会很明显。但是各企业情况不同,执行起来难度很大,监管也有一定难度,且反弹容易。
主要看点如下:
点评:重点国有煤炭集团,上市煤炭企业基本属于上述的煤炭企业,会比较收益,对企业是利好。相比之前有部分经营欠佳的煤炭集团被抽贷的情况, “意见”明确了于对企业带来的金融支持。但是从一个侧面讲,煤炭行业80%以上的产能集中在国有企业手中,大量的国企的到了金融支持是否有利行业去产能值得商榷。
点评:基本符合预期,只是内部退养主要指据退休年龄不足5年,企业为其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内部退养受众人群有限,与预期有一定差距,原来有企业预计距退休年龄差10年就可办理内部退养,这点可能有些低于预期。如何在保持矿区稳定,领导们不受影响下使补偿资金落实到位并公平合理分配可能是下一阶段的重点和难点。《意见》提出, “安置计划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