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印发煤炭行业工作措施 所有煤企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贵州煤炭行业现状
措施要求,认真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清退工作,对2014年12月1日后征收上缴省、市(州)财政部分,省、市(州)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县级财政部门进行清退。
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设定行业协会会费标准。严禁以任何与利益挂钩的形式发展会员和收取会费,严禁强制入会、会费和要求捐赠。
措施要求,全面清理涉煤收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凡在《全国性基金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贵州省涉煤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生产、销售环节)》之外的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项目,一律停止征收,煤炭企业有权缴纳。
税务部门要指导煤矿企业抓紧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对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的煤矿企业,企业所得税不迟于2015年6月1日起实行查帐征收。
央广网贵阳5月18日消息(记者孟海)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给煤炭企业带来的影响,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贵州省办公厅近日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措施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对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的煤矿企业,企业所得税不迟于2015年6月1日起实行查帐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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