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科级官员涉贪4千余万 曾当选“中国2016年12月4日
庭审中,范光林不无地说,自己第一次收到别人财物时,心里也非常不安,担心到一连几天睡不好觉,但第一次之后没人追责,他慢慢就习以为常,渐趋。“再到后来我开始心里有所期待,到最后就变成有人给我送钱了我也不一定能记住,但要是对方没给我送钱,我会生气,认为被轻视。”
说到反腐肃贪,人们经常说那句“老虎苍蝇一起打”。区分“老虎”和“苍蝇”,依据的是贪腐者的级别职务,但“小官大贪”的危害同样不能小觑。
最终,法院经审理确认:范光林利用职务便利,他人共同侵吞336万余元,个人侵吞59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多人价值人民币670万余元的财物以及2万美元;他人挪用3150万元。
原标题:“小官大贪”的双面人生
返回凤台后,杨某很快感觉生意做不顺畅,也知道症结在哪里,只得托人买下那块石头,取名“指定能升”,送给了范光林。然而,范光林喜欢的其实并不是石头本身。案发后,办案人员在他家里一个储物室的柜子底下找到了那块石头,包装盒上已满是灰尘。事实上,范光林喜欢的只是那种予取予求的感觉。
案发后,不管是写,还是与办案人员聊天,范光林总会强调:“我是苦孩子出身。”
统计局副局长是范光林担任领导职务的开始,之后,他历任凤台县统计局党组、局长,凤台县新集镇党委副、镇长,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党组、局长,凤台县城关镇党委副、镇长、党委等职务。2012年5月,他调任凤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顺风顺水的范光林,渐渐忘了自己的苦出身,或者只是把它挂在嘴上作为一种标榜,早失了。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成了一个典型的拜金主义者”。
凤台县新兴建筑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通过和城关镇联系获得一些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和老城区项目,范光林的“伙伴”之一李孔胜是该公司经理。范光林充分利用身为城关镇党委、“一把手”的便利,李孔胜小街小巷维修虚假材料,虚报冒领财政资金“上供”给自己;同时还先后19次以各种理由向李孔胜索要现金共计176余万元。
2012年1月,有关部门评选“中国榜”,时任城关镇党委的范光林入选敬业奉献类人物,是安徽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乡镇干部。然而现在,范光林很不愿意提起“中国”这个荣誉,曾经的光鲜形象变得尴尬无比。
这些年,范光林任职的岗位虽然级别都只是科级,却不小。只是,范光林没有把用于为百姓服务和提升政务效率上,而是和自身利益完全挂钩,成为寻租的工具。从城区下水道建设、小街小巷维修工程中的虚报冒领,到拆迁大量拆迁补偿户的公然侵占,范光林的贪腐可以说是雁过拔毛、锱铢必争。
范光林刻意包装形象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自己的行为寻求“护身符”和心理安慰。贪腐愈烈,愈狂。
范光林的确是苦出身,若不是有贪腐这块污迹,其人生本可以用作励志教材。他是凤台县一个普通农家最小的孩子,有四个姐姐。因为家中贫困,小时候他常常饭都吃不饱,“因为家里穷嘛,我每天只吃两顿饭,十岁之前都没吃过晚饭。”
在范光林的帮助下,李孔胜承揽到一些小工程,但这些工程赚取的利润几乎都被范光林榨了个干净。案发后,李孔胜告诉办案人员:“他之前跟我要钱时答应给我城南小区工程,后来也没给我,给了别人。我自己是白忙活甚至倒贴钱,最后还被害得锒铛。”
与李孔胜相似的人还有很多,如安徽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盛某,被范光林要走50万元;某置业公司负责人李某被要走20万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贺某,被三次索要钱款共34万元范光林索贿最大的一笔发生在他担任凤台经济开发区、副主任职务期间,他以各种理由向地龙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苏华正要走200万元。
忘了初心的“苦孩子”
锱铢必争的“蠹虫”
从一开始的半推半就,发展到接下来的假意推辞、多方掩饰,再到后来的淡然接纳,直至,范光林的受贿行为逐渐升级,主观恶性逐步增强,胃口也越来越大。受贿方式“进化”到最终形态后,范光林表现得很大胆,常以各种理由向特定人现金。比如写一张白条给对方,说需要多少数额的钱,“直接”得。
沉湎的“病人”
一次,范光林在某洗浴中心消费时遇到李某。李某是凤台县一家制药公司的负责人,当时他脖子上戴了一串雕像。范光林见了很是喜欢,直接对李某说:“你这项链不错,能不能让我戴两天?”李某不敢,项链从此有借无回。
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范光林利用担任城关镇镇长、的职务便利,郑克辉、李孔胜虚假工程,以骗取工程款的方式共同贪污115万余元。
2004年,是范光林贪腐之的起点。在他担任新集镇镇长期间,新集煤矿正在建设,一些人为了在拆迁过程中得到更大实惠,纷纷找他帮忙。这些人的非分之想,范光林都通过“小动作”予以满足。后来,虽然范光林职务在变,围在他身边一起谋利的这些人却一直比较稳定,成了范光林信得过的“伙伴”。
主政一方的范光林,外在形象一直是很光鲜的。案发前,他是凤台县的能人、强人、名人,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基层领导。在城关镇,他以“敢想敢干”闻名,城防公园十里淮河外滩建设、全城“零违建”亮点、社区网格化管理,都是他的业绩,也是他对外宣传的重点。担任凤台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后,由他亲自安排,每半个月都有一份印刷精美、编排精心、内容精细的刊物《活力开发区》送至上级领导的案头,成为他宣传个人政绩的“名片”。他还曾分两次向纪委廉政账户缴纳了9万元,以示其律己之严。
在有关范光林的事迹描述中,他是个一心为民、奉献的好,但凤台经济开发区群众对他却另有一番评价:“他呀,是台上一个样,一个样。”在范光林任开发区管委会期间,管委会因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建设用地权属争议等事项当过11起行政、民事案件的被告,件件败诉。这些情况当然不会写入《活力开发区》。
一审判决后,范光林提出上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还有一次,范光林和安徽某集团负责人杨某一起去福建考察。在当地一家礼品店,范光林看中了一块寿山石,就对杨某说:这石头我真想买,可惜身上带的钱不够。杨某看了一眼高昂的标价,一时心疼钱,竟没有“善解人意”。
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范光林又郑克辉以虚列维修工程的方式多次套取共70万余元。除了与“伙伴”共同贪污,范光林还他人以虚假工程的方式套取11万余元;以虚列食材费用及截留就餐费的方式套取45万余元;将个人消费在凤台经济开发区财务报销,侵吞2万余元。
穷孩子立志早,范光林学习一直很刻苦,后来考入淮南师范学院。1982年毕业后参加工作,1990年加入中国。从八公山小学调到凤台县统计局当打字员,是他的起点。那时的范光林,是个脚踏实地干工作、朴实谦逊的年轻人。
安徽凤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委、主任范光林。
最近,在安徽省淮南市,就有一位这样的“小官大贪”受到了法律惩处,他就是凤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委、主任范光林。由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光林等五人贪污、受贿、挪用案,经田家庵区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16年10月8日作出判决:被告人范光林犯贪污、受贿、挪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范光林胃口吃大了,一般小钱都看不上,但对大力“资助”自己的朋友,他也挺“够意思”。2014年8月4日,范光林郑克辉用凤台经济开发区棚户区资金450万元,为苏华正的地龙公司在凤台徽商银行贷款400万元提供质押。后来,银行贷款被地龙公司用于经营活动,直到2015年1月27日,范光林才安排苏华正归还400万元贷款。同年2月15日,范光林再次郑克辉用棚户区资金2700万元,为地龙公司在银行贷款2500万元提供质押。这笔贷款被地龙公司用于经营活动,至今仍未归还。苏华正给过范光林200万元贿款,范光林慷国家之慨还这个人情,损害的是棚户区群众的权益和国家利益。范光林被检察机关带走后一连几个晚上,凤台经济开发区大门口都有群众放鞭炮庆祝。
与台面上大力政绩同步的,是范光林私下利用一切机会的“大手笔”。五张用不同的陌生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就放在他办公室的个人保险箱里,是他存入、转移、消费赃款的“利器”。
2015年春节后,安徽省淮南市检察院接到一封署名为“之声”的举报信,信中列举了范光林很多、群众的事例。经研究,该院决定将线索交由田家庵区检察院主办。办案人员展开初查,发现大量涉案事实。2015年3月10日,田家庵区检察院对范光林采取强制措施。4月23日,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范光林作出决定。随着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范光林不为人知的一面渐渐“丰满”起来。
2013年至2014年,范光林利用担任凤台经济开发区、副主任的职务便利,詹同杰、等人在马岗集拆迁项目、国际汽车城拆迁项目中虚列拆迁补偿户、重复冲账,共同侵吞。
范光林贪腐起来“吃相难看”,却也想着附庸风雅。除了现金,范光林还曾收受或索要过金算盘、金条、玉石挂件、玉雕镂空花瓶、寿山石、名人字画等多种贵重物品。
范光林的受贿行为也是由来已久。2007年担任县房管局局长后,受贿开始成为范光林的“常态”。2009年11月至2012年5月担任城关镇镇长、党委期间,范光林一共受贿255万元。从2012年5月任职凤台经济开发区到2015年3月案发这段时间,范光林的受贿曲线攀上最高点,共计受贿3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