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彭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二、增持方式
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
六、相关承诺
一、增持人
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年月日起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股(含已增持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期间及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不进行内幕交易、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朱蓉娟女士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稳定资本市场的指导,以实际行动参与资本市场稳定。
五、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
三、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本次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前,朱蓉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 公告编号:临-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其他
董 事 会
朱蓉娟女士
特此公告。
一致行动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本次增持后,截至年月日,朱蓉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为,,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年月日,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年月日披露的临-号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年月日接到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全体股东利益,年月日,朱蓉娟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