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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7月6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魏志云先生、魏国贤先生、曾令安先生、陈鹏先生、范贻秋先生、蒋传桂先生及罗凌云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魏志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魏国贤先生、曾令安先生、陈鹏先生、范贻秋先生、蒋传桂先生及罗凌云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魏志云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魏志云先生、魏国贤先生、曾令安先生、陈鹏先生、范贻秋先生、蒋传桂先生及罗凌云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上述人员的辞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管理层结构的优化,符合公司进一步加强经营班子建设、提高决策执行效率、规范结构的发展方向。

  1.魏志云先生: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代表人;

  2.魏国贤先生: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表人;

  3.曾令安先生:公司鉴江工程处主任,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陈鹏先生: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代表人;

  5.范贻秋先生: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代表人,参股子公司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表人,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表人;

  6.蒋传桂先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代表人;

  7.罗凌云女士: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代表人,全资子公司福鼎市福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对魏志云先生、魏国贤先生、曾令安先生、陈鹏先生、范贻秋先生、蒋传桂先生及罗凌云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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