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拟为新疆粤水电向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贷款,业务品种主要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2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方式,主债权消失公司对新疆粤水电的将自动失效;拟为新疆粤水电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贷款,业务品种主要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1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方式,主债权消失公司对新疆粤水电的将自动失效。
2017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疆粤水电提供上述,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68号北园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B3幢6层;
(七)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资源投资开发;矿业投资;能源规划、设计及咨询服务;
(一)为新疆粤水电向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贷款
(二)为新疆粤水电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贷款
(一)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新疆粤水电向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不超过6,000万元贷款提供,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不超过10,000万元贷款提供。
(二)公司董事会在对新疆粤水电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风险可控。新疆粤水电上述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截至2017年6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均为对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额度为869,216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拟为新疆粤水电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不含已审议取消和期届满的),实际总额339,823.21万元人民币(按照2017年6月13日汇率折算),实际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18%。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