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疫情期间新车公告、合格证可在线办理
2月5日,工信部网站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告、合格证、双积分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显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不同地区疫情发展情况和企业实际复工生产情况,对企业准入考核、产品准入审查、机动车合格证管理、乘用车企业双积分管理等给予时间延期。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告、
合格证、双积分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车辆生产企业: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工信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我中心已启动应急管理程序,结合车辆公告管理、合格证管理、双积分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后,现就近期我中心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准入考核。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根据不同地区疫情发展情况和企业实际复工生产情况协商确定企业现场审查事宜,对已申请进行现场准入的企业,根据情况给予时间延期,不必提交补充资料,确保企业相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原计划安排在2020年2月的现场审核项目,原则上全部暂缓实施。
二、关于产品准入审查。相关企业可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公告产品准入信息系统申报产品;受理及审查工作全部采用网络在线方式正常开展,并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协调安排工作人员,确保产品准入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关于机动车合格证管理。各机动车企业和个人可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合格证业务办理平台办理各项业务;通过合格证信息系统上传国产机动车合格证和进口车辆电子信息数据,我中心实时接收并与相关部门实施数据交换。
四、关于乘用车企业双积分管理。各乘用车企业可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双积分管理系统办理各项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乘用车企业在线提交2019年度乘用车企业双积分执行报告及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件,纸质原件暂不需邮寄。对于提交时限要求(装备中心〔2020〕33号文件要求为2020年2月28日),将根据不同地区疫情发展情况和企业实际复工情况,给予时间延期。
五、我们将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进展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如有任何需求请与我中心相关处室联系。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感谢各相关车辆生产企业及社会公众对我中心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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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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