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2015年第四季度环保不达标生产重点企业名单
22日,山西省厅在其官网发布的《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全省环保不达标生产重点企业名单的通报》显示,本季度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国控重点企业共19家。
其中,废气排放超标企业 15家,分别是: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业分公司、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第三热电厂、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山西南耀集团昌晋苑焦化有限公司、武乡西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公司、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霍州发电厂。
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企业4家,分别是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污水厂、西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古交市给排水分公司、怀仁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部、新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据《通报》,山西省厅将依据新《保》和《山西省厅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布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晋环发[2012] 299号)对超标企业进行处罚和采取措施。处罚信息将作为实施企业“绿色信贷”的重要依据。
其中,对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武乡西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霍州发电厂、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电厂,按照超标时段扣减脱硫脱硝率和脱硫脱硝电价。
从《通报》中还获悉,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第三热电厂全年四个季度均超标排放,阳泉市环保局实施按日计罚累计130万元,省厅已对阳煤集团实施约谈并督促其进行积极整改;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连续三个季度超标排放,省厅实施挂牌督办并责令停产限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