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等企业又临一关 环保税2018年起开征
“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一部被称为“绿色税法”的《中华人民国税法》,25日在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获表决通过。
OFweek电力网讯“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一部被称为“绿色税法”的《中华人民国税法》,25日在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获表决通过。在建设“美丽中国”道上,这部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税法有何意义?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影响几何?能否缓解污染之忧?
“和改善,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5日获表决通过的环保税法,开明义确立了“绿色税法”的定位。
环保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绿色税收”体系。
“开征税,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的绿色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大学院教授刘剑文说,环保税法的出台进一步展示了我国注重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环保费改税,上升到立法层面,彰显国家对整治的重视与决心,促使我们企业更重视环保、更坚定减排降污的方向。”建材集团弘龙水泥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张说。
在资源开采环节,以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增加资源使用成本;在生产环节,运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节能环保;在流通环节,完善“两高一资”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在消费和财产保有环节,使用消费税、车船税合理引导消费需求——近年来,我国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绿色税收”体系正加快构建。
“以税收手段治理不能单靠一种税,而要建立综合的税收调节体系。”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税的出台无疑是这一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值得关注的是,环保税法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原则”要求后,全国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环保税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税收加快从向法制化转变,为下一步修订个税法、出台房地产税法、法等树立范本。
作为完善“绿色税制”的重要一步,制定环保税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
我国自1979年确立排污费制度,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500多万户。其中,2015年征收额为173亿元。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以排污费倒逼企业加强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我国防治污染、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际执行中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影响了该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
“排污费改为税,将发挥多重功效。”武汉大学院教授表示,税相较于费影响不可同日而语,有助于提高执行力度,提高透明度,减少征管,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收率。
此前草案审议过程中,部分不同意见聚焦在法律名称上,认为仅对排污行为征税,与“税”这一名称尚有距离。对此,专家指出,使用税法的名称符合税制的方向,为未来扩大征税范围和整体税制留出空间。
“开征步骤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但今后可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税的征收范围进行调整和细化,不排除未来把二氧化碳排放和光污染征税植入税,充分体现其‘绿色税制’功能。”刘剑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