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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将退出煤炭产能175万吨 关停火电7台

  日前,市发展委相关处室会同县区发展部门负责同志,专程赴承担2017年煤炭、火电任务的磁县、峰峰矿区、复兴区等地煤矿和电厂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并就企业按时关停、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和转型升级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对今年的煤炭、火电去产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按照《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煤矿退出计划的通知》(冀煤化〔2017〕1号)文件和省与市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经市研究决定,已将2017年全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下发到各相关部门。

  通知要求,2017年全市安排退出煤矿2处、产能175万吨和关停火电7台、6.9万千瓦煤电机组(磁县申家庄煤矿1处、产能85万吨,邯矿集团亨健矿业1处、产能90万吨,峰峰矿区华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台4.2万千瓦机组,磁县申家庄煤矿矸石电厂3台2.4万千瓦机组,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孙庄矸石电厂1台0.3万千瓦机组)。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强化责任、督促落实,确保产能实际退出、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8月底前完成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11月底,完成退出煤矿去产能省、市验收工作;9月底前,完成火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更要按化解过剩产能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情况,逐矿(电厂)制定退出方案和各种预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要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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