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管控要点
过程安全事故的特点:频发性、多发性、集中化。全社会对安全事故的容忍度却在不断的降低,对于我们监理人来说,安全管理既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也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同时又是现实社会给予监理人的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和天职。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大跨度、超高建筑物的建设以及新材料、新工艺等的不断更新的同时,施工技术和措施也随之不断更新等,这一切都给施工过程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的风险;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使得企业生存空间也无疑会影响到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安全措施费用的有效投入和使用。所有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一些总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关系通天,对来自任何一方的安全管理都可以采取其自认为“有效的手段”加以“摆平”,从而失去了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纠偏纠错机会。尤其是某项经过专家论证后的安全措施方案交给项目班组实施时,往往因不能按照方案严格执行、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完全背弃方案而转向自我“习惯做法”,这也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近些年以及前几年出现一些较为典型的安全事故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项目总包的主管人员为了其内控的目标,忘记了安全管理规定,总是带着侥幸的心理游走在安全风险的刀尖上。
监理人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对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识别和管理是极为重要的。在施工监管过程中,监理人不仅要能够识别由建设方和设计方埋下的安全风险炸弹(结构性缺陷或高风险措施方案),更要能够及时掌控施工过程中的动态安全风险。对施工过程中的动态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是实时的而且必须非常及时,只有经过严格训练且具有较为丰富经验的风险管理者才能将施工过程中的生产风险控制在一个较为安全的水平。
经过多年的施工和监理经验,我认为:作为我们监理人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管控,那么现场的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就会大大降低甚至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施工现场有无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履行签字手续,签字是否齐全,是否有代签字的现象。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
9、危大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方案,是否经过专家审核,是否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批准,批准后的专项方案是否重新组织交底,现场是否执行落实该专项方案,有无安全专职人员监督值守。
17、是否定期组织各种安全演练,是否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是否为工人购买人身伤害保险,票据是否齐全、留存
3)每层消火栓点位及间距、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多层消火栓间距大于50米,高层间距大于30米,室外相邻消火栓栓间距大于60米,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未设置2根消防立管形成循环系统,每层设置消火栓系统
(临边: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0.8m的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屋面周边和沟、坑、槽、深基础周边等边沿的简称)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棚材质不符合要求,棚顶未采用双层硬性防护的,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小于3m,高层小于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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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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