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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项目工程总造价15,845.99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5.88%(最终影响以经审计的会计核算数据为准)。若本项目能顺利推进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隧道”或“分包人”)成为青海省西海(海晏)至察汗诺公路XC-2标项目关角山隧道工程(出口段)的中标单位,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2020年3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福建隧道与五矿二十三冶西察公路XC-2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承包人”)签署的《青海省西海(海晏)至察汗诺公路XC-2标项目关角山隧道工程(出口段)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税前工程造价15,384.45万元,销项税额461.53万元,工程总造价15,845.99万元。

  6、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铁路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电力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冶金工程、机电工程、矿山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特种专业工程、环保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的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压力管道、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建筑工程材料安装服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咨询、设计、施工及运营;建筑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承包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建设及系统工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安装、销售及服务;物业管理;职工餐饮服务;便利店经营和便利店连锁经营;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场地、机械设备租赁;建材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基础设施、能源、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及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发行票据、发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2018年8月,福建隧道与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遵义市南溪大道建设项目(K0+000-K3+000、K4+380-K5+480(里程标段)段专业分包合同》,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87,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该项目在2018年度确认收入933.23万元,占2018年度全年收入金额的2.7%。

  4、工程范围:青海省西海(海晏)至察汗诺公路XC-2标项目关角山隧道桩号范围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隧道施工、机电预埋工程等隧道图纸范内工程的施工(原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量除外)。

  2、工期节点要求:2021年8月15日前隧道贯通;2021年12月31日前项目整体交工验收完成。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项目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争创省部级及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因质量问题达不到约定的合格质量标准且分包人未配置关键岗位人员、未建立组织管理体系、未通过安全认证、未按照“JTGF90-2015”等安全标准组织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施工的,如有以上情形属于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分包人承担相关事项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分包人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交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范围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分包人。如未及时缴纳,承包人从第一期工程款中扣除。

  1、本合同价款税前工程造价15,384.45万元,销项税额461.53万元,总造价15,845.99万元。

  2、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无预付款 ;扣回时间和比例: / 。

  3、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每月20日前,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提交上月已完工程量和完整的中期进度计量资料,承包人对已完工程量和中期进度计量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确认的结果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月进度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并以扣除试验费、水电费(如有)及应扣除费用后的款项予以支付;支付工程款需在发包人确认工程计量并支付给承包人工程款后。

  4、合同范围内工程完成、各项资料手续完善,经承包人验收合格并与分包人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5%;

  5、工程整体工程交工验收完成后,承包人提交经发包人确认的完整交/竣工资料,经审计后付至97%;

  6、质量保证金金额为结算金额的3%。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日内,扣除因为分包人施工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余下部分一次性无息退还给分包人(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青海省西海(海晏)至察汗诺公路XC-2标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安全投入费用的时间和方式: 每月按实际投入进行审核支付;最终总金额超出本合同总价的1.5%的部分由分包人承担。

  本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当事人各项权利和义务、保证与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项目工程总造价15,845.99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5.88%(最终影响以经审计的会计核算数据为准),若本项目能顺利推进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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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水电专业分包合同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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