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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安市水电站清理整治电站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永安市水电站清理整治电站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整治水电站开发存在的生态环境破坏突出问题,以打造安全、绿色、民生、和谐水电站为主要内容,保护和修复河流生态系统,增强绿色发展新优势,引导水电站走“社会得生态、河流得健康、百姓得实惠、电站得效益”四位一体的发展途径,根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以打造安全、绿色、民生、和谐水电站为主要内容,坚决整治水电站开发存在的生态环境破坏突出问题,保护和修复河流生态系统,增强绿色发展新优势。引导水电站走“社会得生态、河流得健康、百姓得实惠、电站得效益”四位一体的发展途径,通过退出部分电站的方式,实现结构转型升级。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动落实本辖区水电站清理整治退出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分解落实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到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加强协调联动,强化指导监督审核,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市退出电站在2022年10月底有序退出。

  经依法核定评估为退出类电站、其他无法整改应退出的电站以及鼓励装机容量在200千瓦(含)以下的电站(以审批和备案为准),在2022年底依法依规退出。

  补偿标准方面。按照分类补偿、分时奖励、分段到位的原则实施,采取基本补偿加激励奖补的方式计算补偿总额。

  组织保障:成立由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水电站退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业务指导组及组建乡镇、街道指导组,同时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确保水电站按要求序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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