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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全文)

《2006年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全文)

  2006年,全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沿海风暴潮灾害严重,山洪灾害频发。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10522千公顷,成灾面积5592千公顷,受灾人口1.39亿人,因灾死亡2276人,倒塌房屋105.8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332.6亿元。湖南、福建、广东、浙江、广西等省(自治区)受灾较重。全年因山洪灾害造员死亡占全部死亡人数的70.8%,因台风造成经济损失占全国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为57.4%。

  2006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干旱,其中重庆、四川东部最为严重,全年旱灾为中等偏重年份。全国农田因旱受灾面积20738千公顷,成灾面积13411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295千公顷,粮食损失4165万吨,直接经济损失986亿元。全年因旱累计有3578万城乡人口、2936万头大牲畜发生临时性饮水困难,93座城市出现供水紧张。

  全年中央财政下拨用于防汛抗旱的水利建设基金和特大防汛抗旱经费19.35亿元,其中,水利建设基金3亿元,特大防汛经费7.95亿元,特大抗旱经费8.4亿元。地方财政用于防洪抗旱的资金达11.5亿元。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成功抗御了超强台风和特大干旱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取得了显著的减灾效益。

  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配置取得初步成果,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准备全面部署,国务院审批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当年水利部组织编制完成水利规划9项,上报国务院2项,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7项。国务院审批水利规划2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4项,水利部批复8项。“十一五”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取得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批复水利前期项目立项16项,项目总投资规模394亿元。

  水利立法和水政执法。国家颁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3件水行政法规,水利部发布了《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等4件部规章,各地共出台地方性水事法规和规章20余件。全国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9718件,已结案46538件,结案率93.60%,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835万元。全国共调处水事纠纷9551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979万元。长江河道采砂划定33个可采区,已审批采砂经营许可权14个,许可年度采砂总量1355万吨。

  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证保有量59万套,其中水力发电取水许可证2.2万套。当年征收水资源费46.5亿元。截至2006年底,共审批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单位151家,乙级资质单位533家;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1870份;评定国家级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评审专家1413名。当年新增30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总体试点规模达到42个。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行业用水定额。全国已有9条主要江河确定了水量分配方案。

  水务管理。全国已组建水务局或由水利局承担水务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行政区1471个,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60.4%。其中,省级水务局3个,副省级水务局6个,地级水务局174个,县级水务局1288个。实行水务管理的地区共有自来水厂2769个,供水管网长度17.9万公里,自来水供水能力9908万立方米/日,年供水总量163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厂506座,污水处理能力2622万吨/日。

  建设与管理改革。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省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有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6个流域机构全部完成直管工程改革任务。全国完成“两定”测算的水管单位约占总数的74%;水管单位落实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约35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41%;落实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约29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32%。当年水利部组织完成43个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完成40多个在建工程的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到2006年底,已累计完成1.1万多座水库大坝安全的鉴定工作。审批22家建筑企业资质升级,考核认定115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清理水利行业拖欠工程款比例达到97.1%。水利行业各类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约2500个,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144个。取得水利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有477家,其中甲级138家,乙级111家。全国现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师约2.7万人,水利工程造价师6400人。

  农村水利改革。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已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出台了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国有3万多个农民用水户协会相继成立;在全国433处大型灌区中,由协会管理的田间工程控制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达28.8%。

  水土保持管理。全年水利部共审批水保方案445个,涉及防治责任范围4600平方公里。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工作进展顺利,涉及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5个县。在全国28个省区的95个县启动了第二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开展81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建设。公告了水土保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16个、重点监督区7个和重点治理区19个。

  水价改革。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水价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据全国百家水管单位水价统计,水利工程供水的水费实收率为55%,其中农业供水水费实收率为34%;工程供水的综合水价水平为14.38分/立方米,其中供农业、工业、自来水厂的平均价格分别为6.16分/立方米、28.45分/立方米、27.93分/立方米。

  水电改革和管理。全国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解决了水能资源管理缺位问题。一些地方通过推行招标、拍卖等方式,有偿出让水能资源使用权,有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了水能资源有偿出让实施办法。已有19个省成立了100多个农村水电协会。

  水库移民。在建水利工程规划安置移民人数97.8万人,已累计安置70.1万人,其中当年安置13.7万人。尼尔基、百色、皂市、西霞院等4座在建骨干水库工程移民12.63万人,当年搬迁移民2.24万人,累计搬迁移民11.57万人,占规划搬迁人口的91.65%;累计完成移民投资65.50亿元,占移民概算总投资的93.26%。全年财政部共下拨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库区建设基金预算7.85亿元,用于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水利科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水利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由水利部牵头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国家三大主体科技计划项目13项。7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34项成果获得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发布53项水利行业标准,报批国家标准15项,完成300项水利技术标准的复审工作。完成水利计量认证评审的质检机构38家。

  国际合作。成功举办或参与多边国际交流活动20次,签署双边水利合作协议2份。组织4次跨界河流对外谈判及相关活动。组织召开7个双边政府间固定交流机制会议。完成4项世行、亚行及外国政府赠项目,正在执行国际金融组织项目3个、国外赠款项目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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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国水利造价师协会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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