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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医保这三类参保人员,你的就医大事坐家就能办!2021看病就医,还有这些好消息

全文共756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

近日,哈尔滨市医保局发布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事宜。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办理异地医保报销。

这样操作

申请条件

1、申请人群: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④异地转诊人员:因哈市定点医疗机构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经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

2、备案期限:

(1)①②③类人员异地备案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后长期有效,6个月后方可取消或变更,参保人需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或特殊药品门诊治疗等,须及时办理所需待遇的信息备案(此门诊信息备案城市须与异地信息备案城市一致)。

(2)④类人员转诊时限为6个月。

申办流程

信息备案:申请人群中①②③类人员需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官网办理;④类人员需到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待遇管理

1、申请人群中①②③类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将定期转入本人已激活银行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哈尔滨银行Ⅰ类借记卡中。

2、上述人员可持已完成鉴权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在国家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官方查询网址-国家医保局),并直接结算,不再需要返回哈尔滨市进行报销。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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