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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水电限火电适当发展核电

鼓励水电限火电适当发展核电

  (记者尹婷婷)昨日,省统计局发布《能源与四川经济协调发展研究》专题报告,就目前我省能源与经济的现状及如何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

  据省统计局专家介绍,根据他们按投入产出关系进行的计算,到2010年时我省若要实现GDP年均增速为8%的目标,能源工业总产出就必须达到年均增长10%。因此,在综合了各方面意见后,此次的研究报告中为实现这一目标,提出了三项促进措施。

  适度超前的战略,确保能源的增长略快于经济的增长。同时加强对经济增长动态变化的超前预测,尤其要做好经济增长速度的变化引发能源需求变化的定量分析。

  进一步加大峰谷的电价差,优先发展具有较强调节性能的水电站。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小机组。对燃煤电厂征收大气污染费,适当限制其发展,达到鼓励水电及燃气发电的优先发展。

  适当发展核电,集中力量,科学规划,力争四川核电项目早日开工建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节能降耗,逐步提高能源使用率。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解决农村能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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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火电水电核电的段子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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