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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内藏摄像头!吊顶装饰绿叶遮挡,直对夫妻床头 警方介入调查

成都市民刘先生通过网络平台在金堂县城里租了一套约40平方米的房屋,7月13日搬进出租房第一天,他意外地在屋内发现了摄像头,摄像头藏在吊顶装饰绿叶当中,角度直对夫妻睡觉的床。这一发现让刘先生既愤怒又恐慌,立刻报了警,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

这只来历不明的摄像头让刘先生和家人不敢继续租住,赶紧搬离,但向出租方要求退租赔偿却迟迟未得到解决。7月16日,陪同刘先生来到出租方四川租猪帮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对摄像头的事情并不知情,具体情况需等待警方调查结果。随后,双方经过协商终止了租赁合同,该公司表示将于7个工作日之内退还刘先生房租。

租客震惊:

搬入出租房第一天

发现屋内藏摄像头直对床头

7月12日,刘先生通过网络平台看上了金堂县城某小区内一套约40平方米的房屋,租金每月660元。随后,他与出租方四川租猪帮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租金及押金约8580元。

第二天,他和家人搬进出租屋。晚上,刘先生玩手机无意中刷到一些小视频,视频里教如何识别出租屋或酒店是否有安装监控或摄像头。正好自己刚租了房,刘先生临时起意,根据视频里演示的方法,关闭全部灯光,打开手机照相功能,观察屏幕中是否有红点。沿着房屋内移动了一圈后,在吊顶处发现了点状亮光。刘先生立即开灯,搭上凳子上前查看,这一检查可不得了,“在装饰绿叶中藏着一只摄像头。”刘先生说,摄像头位置十分隐蔽,正常情况下根本看不出来。

更让人惊恐的是,从摄像头安装的角度看过去,刚好拍摄到夫妻俩床上的位置。这可把刘先生吓坏了,赶紧拨打110报警电话,随后民警达到现场进行调查。

↑出租屋内藏摄像头。

出租方回应:

“我们也是受害者”

等待警方调查结果

“关于房内安装摄像头的情况,房东和出租方都表示不知情。”这只来历不明的摄像头让刘先生和家人恐慌,不敢继续租住,赶紧搬离,但向出租方提出退租赔偿,却迟迟未得到解决。

7月16日下午,与刘先生一同来到四川租猪帮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我们也是受害者。”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公司是7月9日从房东手中接到房子的,刘先生在7月12日租赁,7月13日入住并发现房内的摄像头。该摄像头并非公司安装,房东也表示不清楚来源。通常在检查房屋时一般查看家具电器等是否完好无损,如此隐蔽的摄像头很难检查到。因此,具体责任还需等待警方调查结果。在此之前,公司不会赔偿刘先生相关费用,但出于提高服务品质考虑,公司愿意全额退还刘先生的租金。

↑刘先生讲述出租屋内藏摄像头。

↑出租方。

律师说法:

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安全

双方可协商处理

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认为,合同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与本案相对应的合同解除条件,但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应当确保所出租房屋的安全,有义务对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房间安有摄像头已经涉及侵犯租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从这点来说,房东与平台并没有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房屋,也就存在违约状况,租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林小明说,当然,这点在法律上暂时无明确规定,但根据相关法律可以推断出前述结论。不过从保护交易的角度来说,可以双方协商,或者租客要求房东或平台消除安全隐患后各方继续履行协议。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谭蕾认为,依据刘先生与四川租猪帮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看,该公司并非仅提供居间服务,而是作为出租方,则应当对房屋的安全有保障义务。不过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刘先生遇到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但因为对租客有影响,可以通过整改或消除隐患的方式继续履行合同。若要追究赔偿责任,则需证明损失。另外,房间安有摄像头已经涉及侵犯租客的隐私权,可以向侵权者提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最后,双方经过协商终止了租赁合同,该公司表示将于7个工作日之内退还刘先生房租。同时,该公司表示在经历此意外事件后,今后会提高警惕,加强相关检查工作。

■小贴士

防偷拍,这些细节你需要知道

近年来,出租房、酒店、公厕等处被安装偷拍设备的事件频发,不少市民的隐私受到了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没有专业检测设备的我们该如何防止自己的私生活被非法偷拍呢?整理了以下方法和注意事项:

警方提醒:市民在租住房、使用公用浴室、卫生间及有陌生人进出房屋的情况下都要提高警惕,加强检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警处理,防止隐私泄露。

警方提醒:市民在租住房、使用公用浴室、卫生间及有陌生人进出房屋的情况下都要提高警惕,加强检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警处理,防止隐私泄露。

张肇婷 实习生 王淑颖 摄影报道(部分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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