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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一男子在公园违规放飞无人机 被警方行政罚款1200元

12月21日,一名男子在四川绵阳市游仙区东湖公园违规放飞无人机,被公安机关行政罚款1200元。

↑被查获的无人机

当天下午,绵阳机场工作人员进行例行净空巡查时,在游仙区东湖公园发现空中有无人机飞行响声,巡查人员凭借多年的无人机管理经验,根据无人机飞行轨迹观察到放飞男子。巡查人员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民警将该男子和无人机挡获,移交机场公安分局处理。

机场净空管理部对该男子进行了净空宣传和法律法规教育,机场公安分局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和《四川省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1200元行政罚款。

据了解,根据规定,民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和军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范围内属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据悉,绵阳主城区都属于南郊机场净空范围。

元旦、春节将至,绵阳机场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了广大旅客出行安全顺利,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严禁违规放飞无人机、升空气球等升空物体,请遵守民航相关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

汤小均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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