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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浸猪笼” 谁在助推“私刑复活”?

吊诡的是,网上“支持”这种行为的声音并不少,部分大喊“浸得好”的留言竟然赢得了点赞。这又传递出什么信号?

据报道,11月20日,网传广东电白一男子疑似因情感纠纷,被多名男子“浸猪笼”。目前,据警方通报,被害男子经送医检查,身体无大碍,4名嫌疑人均已到案。

“浸猪笼”,一种久违了的私刑,一个似乎只在影视剧和文学作品中才得以出现的名词,如今居然“复活”了?都进入了21世纪20年代,但思维仍停留在旧时乃至想象中,沿用背弃法治精神的私刑,这是多么的愚蠢与无知。说是法盲,也不为过。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刊文称,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不是任何人施加“私刑”的理由。即便男子应该受到道德谴责,他也有法律赋予的、受到严密保护的人权。诚如斯言,私刑于法不容,特别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更不容私刑大行其道。

但吊诡的是,网上“支持”这种行为的声音并不少,部分大喊“浸得好”的留言竟然赢得了点赞。这又传递出什么信号?这种“集体无意识”的背后又折射出怎样的社会心理?

毋庸赘言,随着时代进步,“浸猪笼”这种背离法治的腐朽之物的确并不多见,但“支持者”仍然存在,一言不合就高呼“浸猪笼”的也不是孤例。对此感到悲哀之余,除了感慨普法工作任重道远,也许还可窥见公众对出轨、偷情和通奸之类的事深恶痛绝,更感受到部分人内心似乎尚存根深蒂固的私刑情结。

“浸猪笼”这类残酷而落后的私刑,早该退出历史舞台了,法治社会不能给它一席之地。而要彻底消除这类现象,不是惩治几个嫌疑人那么简单。除了普法之外,还需深挖“浸猪笼”存在的根源,瓦解助推它死灰复燃的社会心理,消除它赖以存在的病态土壤。

成都商报-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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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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