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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读了18年!东北大学拟对52名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

据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消息,10月20日,该院发布《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拟对52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

上述公示信息介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东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东大校字〔2017〕70号)《关于超期学习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时限的通知》(东大研字〔2020〕8号)和《关于对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的通知》(东大研字〔2020〕9号)文件规定,拟对部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该名单公布的52名博士研究生中,最早入学的一位是在2002年,意味着截至当前,其学习年限已达18年。

公示中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东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东大校字〔2017〕70号)《关于超期学习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时限的通知》(东大研字〔2020〕8号)和《关于对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的通知》(东大研字〔2020〕9号)文件规定,拟对部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30日。

公示表示,研究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资料来源:东北大学、每日经济新闻、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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