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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风能是太阳辐射下流动所形成的。风能与其他能源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它蕴藏量大,是水能的10倍,分布广泛,永不枯竭,对交通不便、远离主干电网的岛屿及边远地区尤为重要。

车研咨询发布的《(十四五)2021-2025年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福建省与9地级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包括政策规划、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动力锂电池产业链、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

(一)莆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规划

1、《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建设电动莆田的实施意见》

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其它民间资本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业务,在全市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车租赁场(点),逐渐形成覆盖全市的分时租赁服务网点。对车辆运营规模达到200辆以上且每部车运营里程超过1.8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按时给予补助,第一年给予每车每月800元的运营奖励,第二年给予每车每月300元的运营奖励。

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使用。公务车服务机构当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70%,国有企业在采购公务车辆时,比照上述比例执行。公安部门新增和更新巡逻用车,质监、工商、城管、环保等执法部门新增和更新巡逻、执法用车时,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

促进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邮政、物流、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在新增和更新车辆时,尽量采购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达到60%以上。

对具有莆田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个人购买本市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且在莆田上牌的,以发放充电卡方式给予一次性充电补助1500元。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补助。对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企事业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2018-2020年,对在本市纳税且在本市单一品牌年销售量达到1000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每年给予推广奖励50万元。对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销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的企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连续三年予以奖励。对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产品推介、展览展销、抱团营销等各种手拉手活动以及在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的,根据活动规模等情况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2、《莆田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加快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2018年底将全市2011-2013年购入的45辆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2019-2020年更新传统燃油公交车65辆,到2020年实现全市城市公交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3、《莆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喷雾干燥法脱硫工艺具有技术成熟、工艺流程较为简单、系统可靠性高等特点,脱硫率可达到85%以上。该工艺在美国及西欧一些国家有一定应用范围(8%)。脱硫灰渣可用作制砖、筑路,但多为抛弃至灰场或回填废旧矿坑。

2018年,全市2011—2013年购入的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已完成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到2020年,全市城市公交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城市出租车电动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

4、《关于加快出租汽车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意见》

根据2019年6月莆田市交通、运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快出租汽车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意见》,加快全市出租汽车行业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一是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和控股制出租车公司发挥行业龙头标杆作用,鼓励民营出租车公司在更新和新增巡游出租车时使用新能源汽车。二是要求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选用新能源汽车,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轿车型轴距不低于2600mm,SUV车型轴距不低于2450mm。三是将新能源出租车投放情况作为巡游出租车运力指标配置工作的重要参考,对新能源出租汽车经营权运力指标适当放宽。

(二)莆田市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

《莆田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公用领域累计建成1.1万个充电桩(不含私人充电桩),桩车比达到0.8:1,其中城市公交充电桩398个、公路客运充电桩194个、物流等专用车电动作业设备充电桩7822个、公共充电桩2715个。

建设城市公共充电网络。新建公共服务场所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相关要求纳入竣工验收内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比例由场所产权所有者负责组织落实,引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具体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至2020年,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

加快建设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应建设不低于50%的充电设施。

推进城际快充网络建设。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加水区)、收费站停车位及其他可利用场地,建设城际快充网络。

我国以火力发电为主、煤为主要能源的国家。煤在一次性能源结构中占70%以上。如按常规方式发展,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至少需要100 亿吨煤当量的能源消耗,这将相当于全球能源消耗的总和,煤炭燃烧时 会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大气,并形成酸雨和造成温室效应。

加快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湄洲岛、九鲤湖、九龙谷、南少林等旅游景区为重点,全面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开展电动景区建设。

鼓励公共单位建设充电设施。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等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车位,配建专用充电设施。

没有跑车的华而不实,没有SUV永远填不饱的油箱,低价格、低油耗、低污染,同时安全系数不断提高的小排量车才是新的时尚。还有不能不提的一点是,在停车位紧张的大都市,小巧灵活的小型车更是占尽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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