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策2020)
电器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避免待机耗能,家用电器待机能耗约占家庭用电量的10%,如同昼夜常开一盏15瓦到30瓦灯。
文:懂车帝原创 张屹鹏
[懂车帝原创 行业]日前,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的同时,提出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
很多蔬菜水果都喷洒过农药、化肥,还有很多食品使用了添加剂。这样的食品会危害健康和智力。所以,要选购不施农药、化肥的新鲜果蔬,少吃含防腐剂的方便快餐食品、有色素的饮料和添加剂的香脆零食。或者认准“绿色食品”标志选购食品也行。
2020年补贴新政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首先,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换句话说,综合续航在300公里以下的车型将无法享受补贴(此前为250公里);第二,补贴金额继续退坡,如纯电动乘用车300≤R<400(此前为250≤R<300)的补贴标准降至1.62万元(此前为1.8万元);R≥400的补贴标准降至2.25万元(此前为2.5万元)。
第三,对于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相应补贴金额的0.7倍给予补贴。也就是说,非私人用户将拿不到全额补贴;第四,设置新的过渡期,本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
第五,这点也是最引人关注的一点。补贴新政提出,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企业方面,补贴新政指出,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
以下为补贴新政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现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二、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
煤的燃烧前的脱硫技术尽管还存在着种种问题,但其优点是能同时除去灰分,减轻运输量,减轻锅炉的沾污和磨损,减少电厂灰渣处理量,还可回收部分硫资源。
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三、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
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四、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强化管理,要把补贴核查结果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要求审核公示的上报资料不予受理。切实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对于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本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20年标准补贴。补贴车辆限价规定过渡期后开始执行。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9〕138号规定的过渡期补贴标准执行。
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整个建筑的能量损失中,约50%是在门窗上的能量损失。中空玻璃不仅把热浪、寒潮挡在外面,还能隔绝噪音,大大降低建筑保温所需的能耗。
- 标签:
- 编辑:王虹
- 相关文章
-
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策2020)
电器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避免待机耗能,家用电器待机能耗约占家庭用电量的10%,如同昼夜常开一盏15瓦到30瓦灯。 文:懂车…
- 新能源科技(新能源科技项目)
- 节约能源科幻画(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科幻画)
- 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
- 深圳能源股票(深圳能源股票东方财富)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
- 能源经济学(能源经济学研究生学校)
- 能源经济学(能源经济学冷门吗)
- 市场份额不足2%但装机量翻了5倍营收利润双新高:节能风电小个子也有大胃口
- “驭风”系列报告之二:风电行业成长逻辑再梳理(附下载)
- 更好发挥新能源保供增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