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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发布 202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将翻倍

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发布 202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将翻倍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下称《规划》)6月1日正式公布。《规划》明确,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规划》还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储能”,给予开展水电、风电、太阳能、抽水蓄能电站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的政策支持。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指出,上述目标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类非化石能源的资源潜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开发利用经济性等多种因素,能够为完成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和2030年25%左右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初步测算,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6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5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6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10万吨,年节约用水约40亿立方米,环境和社会效益突出。

  《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三北”地区优化推动基地化规模化开发,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就地就近开发,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明确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湾、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等七上新能源基地,藏东南、川滇黔桂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和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重点推进技术创新示范、开发建设示范、高比例应用示范等三大类18项示范工程,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重点推进城镇屋顶光伏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乡村能源站等九大行动计划,以扎实有效的行动保障规划全面落地。

  利用“财政和资本”之手,助力可再生能源储能发展,是政策亮点之一。《规划》提出,开展水电、风电、太阳能、抽水蓄能电站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进一步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符合条件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资,设立投资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近期能源领域重磅文件频频发布。清华大学社科学院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何继江表示,这些能源领域政策文件均指向能源,实现“双碳”目标。他认为,就资金层面来看,1吉瓦的光伏建设投资就需要35亿元至40亿元,目前的低利率资金还是远远不够,预计资金投放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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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风电 十四五规划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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