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全日制或名校生,就该遭遇“学历歧视”吗?
10月15日,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经历、学习方式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广西这一规定,以硬性手段为所有非名校生、非全日制大学生等过去可能在简历关就被“卡住”的人,打开了通向事业单位的求职之门。这一举措,既在人才选拔工作中迈出了维护公平性的坚定一步,也代表公权传递出反对“学历歧视”的鲜明态度。
长期以来,各级事业单位中的许多岗位,都会设置学历门槛。一般来说,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单独限制学历层次,均属正当要求,不算学历歧视。然而,近些年来,随着求职者平均受教育水平提高,求职竞争日趋激烈,不少岗位的学历门槛都出现了对学历进一步“细分”的不良倾向:除了明确“卡学历”,还会设立“仅招全日制学生”“仅招名校生”甚至“仅招第一学历名校生”等额外限制。
这些额外限制,让不少手握学位证却因“背景问题”无法参与竞争的求职者倍感不公。尽管我国尚无明确限制用人单位“学历歧视”的法律法规,但从情理上讲,带有公共属性的事业单位理应站在维护社会公平的一方,以更高的标准在反对职场歧视这件事上作出表率。
虽说“英雄不问出处”,但在现实中,心怀大志的年轻人时常遇到“见面先问出处”的尴尬。在招聘中,录取谁、不录取谁,应当以求职者在笔试、面试中展现的实际能力为准。但是,很多付出巨大努力来提升学历的年轻人,在求职时都会因为自己的非全日制身份或不好看的“第一学历”拖累,难以获得展现能力的机会。
社会发展要兼顾公平与效率,这是一个常识。而在“学历歧视”这件事上,武断地剥夺具备同等学历的人参与竞争的机会,既是肉眼可见的不公,也不利于用人单位选出最具实力的候选人,损害了人才竞争的效率。那些大搞“学历歧视”的用人单位,本质上混淆了“省得麻烦”和“提高效率”,看似节省了时间与精力,其实损失的可能比得到的更多。
不可否认,求职者的毕业院校、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在统计意义上确实与其能力水平存在一定相关性。但是,相关性不等于因果性,更不等于必然性,是统计学的常识。个体身上诸如“名校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等标签,可能会产生“晕轮效应”,影响别人的第一印象,但要判断这个人有没有真本领,适不适合某个岗位,还是要在实际接触中见真章。
如今,广西有关部门以明文规定废除此类不合理限制,无疑走在正确的方向上,既有利于人才在公平竞争中发挥能力,也可以为当地的事业单位打破成见,创造更大的选人用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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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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