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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在经过去年7月、9月、11月三次审议修改后,1月14日,《条例》草案提请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此次北京市立法强化机动车和挖掘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源”污染防治的同时,还将对未完全统计的“移动源”柴油机械进行核查。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636万辆,是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最高的城市。 此外,外埠进京货车日均约3万辆次,长期在京使用的外埠客车有100余万辆,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4万~6万台。 2018年源解析显示,在PM2.5本地排放中,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占比达45%,已成为北京市PM2.5的首要来源,其中尤以重型柴油车排放量居高不下。 目前,北京市重型柴油客货车保有量24万辆,其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70%~90%以上,是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的重中之重,从日常检查及机动车年检通过率看,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情况较为严重,治理减排任务艰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于建华表示,北京市将对排放超标机动车纳入黑名单,同时也将建立重型柴油车的在线监控平台,还将对超标数量集中的品牌或类型有针对性地溯源至生产厂家,从源头治理角度保证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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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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