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单位漏缴社保费八年,我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支持?
网友提问:03年我被某银行直招为后勤工作人员,一直干了八年,头七年银行没有给我缴纳社保,第八年银行让我自己全额缴纳社保费,八年以后银行把所有后勤人员划归第三方劳务公司管理,从此劳务公司负责为我缴纳社保费。2019年我查社保档案发现银行漏交八年的社保费,使我不能得到相应的退休待遇,于是我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以逾期未作出裁决为由,裁定我起诉法院处理,现在法院已经立案,请问我主张法院赔偿因漏缴社保费给我造成的损失,补偿八年的社保费,法院会支持我的诉求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这类事情完全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单位因为工作过错或者自身行为导致职工退休后不能享受退休待遇,本身就存在过错,而且银行这类单位为规避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往往会将部分合同工在第十个工作年头前搞成劳务派遣,这是变相剥削的行为。
01
法院已经立案,你可以直接在诉讼中维护权利,不用担心证据问题
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关于劳动者部分的权益,许多证据是存在于用人单位的,法院会依职权调取,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向法院提供劳动者的劳动信息和其他证据。
对于劳动仲裁机构所说的,以超过了时限为由,不用过于担心,劳动者肯定是在退休后才知道自己的退休待遇能否落实,在法律上,计算诉讼时效的期限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所以案件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对方没有时效抗辩权。
02
在垄断单位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一定要留个心眼,不小心自己就成了临时工或者派遣工
这些单位在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口头许诺如何如何,但是当你工作接近十年后,忽然来个身份转换,就是为了避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让其他人获得更大利益,这是明显的劳动剥削和不公平对待。
自己在工作过程中,一不要犯错,二是认真努力工作,当接近十年后单位要与你签订派遣合同,坚决不要同意,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仲裁,申请将自己签订为长期合同的机会,避免派遣出去,白白辛苦一生。
结语
许多大单位对待一些长期工作人员的方式都是这样,如果是在事前已经说清楚还好,往往是在临近要到十年的长期合同期限才这样操作,实质上是欺骗劳动者的知情权,合法的劳动权益,需要劳动者自己努力争取,避免被操作后而误定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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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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