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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发文支持城中村村民自建租赁房屋

  集体土地入市,又有新探索。

  9月3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发布消息称,已经印发《南宁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其中明确提出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建、合作开发、作价入股等方式,利用闲置的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对于集体土地入市,各地细化政策陆续落地,一些项目也已经接近完工。南宁并非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此次推出相关政策,这也是土地管理法修改通过后,各地开始积极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落地的一个例子。

  同时,南宁创新的提出支持城中村集体或村民建设租赁住房等、开发商商品房可以“先租后售”等创新政策,也为发展租赁市场提供了参考。

  试点地区项目陆续开工

  此前,我国已有两批18个城市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

  2017年8月,我国确定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首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2019年1月,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发布《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同意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

  随着试点的深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各地不仅总体实施方案已经基本发布,在一些地区,更为细化和深入的工作方案也开始落地。

  2019年6月,北京市通州区在北京市范围内率先出台了《通州区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镇级联营公司自建、成立合作公司以及项目经营权出租三种建设模式,并提出原则上将不超过25%的房源优先分配给项目所在乡镇政府住房困难村民家庭。

  合肥则形成了以《合肥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总纲,以《加快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为补充的“1+2”的政策体系。

  不仅是政策体系逐渐完善,各地已经陆续有项目进入建设开工阶段,甚至接近完工。

  北京在建规模最大的集体租赁住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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